好律师 > 专题 > 债权债务 > 法律指南 > 非法集资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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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4年11月,消费者熊先生与个体户潘某在某家博会现场签订了专用定货单,并通过POS机刷卡方式支付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根据我国《慈善法》第七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下列慈善信息:<
问:小李为外地人,在北京昌平买了房并长期居住于此,与登记地在延庆、经营场所在朝阳的A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
2008年3月,原告郑某与被告薛某相识。2009年4月14日,原被告双方登记结婚。2011年5月16日,被告薛某生育儿子薛某涵。2018年8...
问:任某与赵某同居生活三年才发现赵某竟是有妇之夫,气愤不过的扬言要将这件事情让赵某的家里人知道,赵某害怕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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