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债权债务 > 法律指南 > 非法集资案件中的集资参与人不具有刑事被害人的正当性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别说还真有这样的事情,来借钱的用的不是本名。 如果借条上的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名字都不
问:我们是一家矿业公司。2014年,我公司负责人黄某先后三次以个人名义向施某共借款元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10月16日,央行就、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修改内容包括第五十五条,这
问:某法院在审理某企业破产清算一案时确定了债权申报期限为2017年9月30日前,因我之前没有看到法院的公
当事人咨询:律师,我买了一家公司的股权,迟迟没有过户,想起诉了的,才发现转让方时对方股东的公司,这个协议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办理中的独特作用 (1)分层次处理涉案人员,贯彻恢复性
你好,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