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债权债务 > 法律指南 > 法院传票-未送至公司的实际经营地,产生送达的效果吗?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因素有很多。在正常情况下,法律都是予以保护的。但是并不是任何形式的债权
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需要自我反省一下借钱的行为。为什么不还钱,要么是因为对方认为借钱人拿他没办法,
【房贷转经营贷?贷款乱象卷土重来】今年1月以来,随着5年期LPR下调5个BP,加上全国多城给楼市松绑,各地的房贷利率不断下调,房贷利率水平已...
摘要:房屋赠与后,在尚未发生产权变更的情况可以撤销赠与。 一,什么是房产赠与?
问: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承担了逾期交房的责任之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就不予承担的,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答:可以,但是需要该债权满足一定的条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不能达成协议的,仍须填写《协议书》,写清事故事实。双方持《协议书》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