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法律指南 > 中央关于涉黑涉恶的举报方式是什么?涉黑涉恶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在香港的电影中,我们经常能看到黑社会的存在,事实上,黑社会也存在于现实生活中,黑社会等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某些势力甚至渗透到了国家政府的相关部门,对于人们乃至国家的安全都构成了威胁,为了打击这些势力,中央成立了专门的扫黑除恶督导组,并且入驻了各个省市。那么,关于涉黑涉恶的举报方式是什么?涉黑涉恶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关于涉黑涉恶的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拨打“110”接警举报; 2.当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24小时)。
(二)信件举报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当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直接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当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或到当地的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此外提倡实名举报,也受理匿名举报。举报人在匿名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
涉黑涉恶的认定标准
《刑法》第294条第一款中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该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如下特征:
(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期压、残害群众;
(4)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
恶势力犯罪特征及认定标准
(1)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注意:人数较多,要求不能低于三人;“相对固定”指该纠集者或骨干成员必须参加至少两起八加三类刑事案件。
(2)违法犯罪活动一般表现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抢夺或涉黄、赌、毒等,具有一定的多样性。
(3)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威慑势力,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以上是“中央关于涉黑涉恶的举报”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涉黑涉恶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刑事制度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非法装载汽油高速买卖兜售大胆司机被判刑 无证无资质,却驾驶改装货车装载汽油四处非法
一是不同于专业投资者, 社会公众欠缺投资知识缺乏投资理性; 二是不同于合法融资,非
现在到检察院案管中心阅卷,只需要办理有关手续,律师就可以拿到检察院整理好的电子卷宗光盘,操作过程
8月13号晚间,香港很多的示威者在香港机场进行不法结集,并束缚、欺侮及欧打一名在香港旅游的游客,现阶段受害者目前已经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伤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
近年来,各种套路贷打着低门槛、放款快等幌子,通过非法放贷谋取利益,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 <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在预防、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