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法律指南 > 跟你微信“恋爱”的美女

跟你微信“恋爱”的美女

时间:2020-12-18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交友诈骗案浮出水面
前一秒还是孝顺的“女儿”,后一秒就当起了“医生”,甚至集体配合演出,以假乱真。近日,深圳警方联合东莞警方捣毁一个特大网络交友诈骗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08名。
今年5月7日,深圳警方抓获一名涉嫌交友诈骗案的嫌疑人。嫌疑人供述出了她所参与的诈骗组织的运营模式:以摇一摇实施交友诈骗,以传销的形式进行管理,共计8个窝点,组织庞大。
根据前期侦查情况,5月17日,深圳刑警支队和东莞刑警支队分别指挥深莞两地刑侦反诈队伍集中开展收网行动。深圳专案组出动技侦、网警等120余名警力,在东莞大岭山和大朗镇捣毁了5个组织严密的网络交友诈骗窝点,抓获目标对象70人,缴获了一大批作案手机卡、银行卡和电脑。东莞专案组在深圳龙华、宝安、罗湖等区抓获38名嫌疑人,缴获银行卡、手机卡和账册一大批。
目前,此案正在审讯当中。警方透露,该诈骗集团不仅有传销式组织管理,还有非常“专业化”的运作流程和职业准则,诈骗对象为未婚年轻男性、离异男士、打工者等;所有成员无论男女均注册年轻貌美女子的头像和图片,对男性为对象实施诈骗;成员均注册四五个同时作案,并且相互分享虚假美照和话术;成员大多为未婚、无男女朋友的年轻男女。(来源:新华网)

罂粟再美,终是毒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已成为人们最主要的通信工具之一。传统的诈骗行为,费时费力,而通过聊天,几句甜言蜜语,就可以轻松获得单身异性的信任,再进一步确立“恋爱”关系,随之,以亲人生病、买房装修、生意困难等各种虚假的理由,骗取对方钱财。当受骗方觉醒,为时已晚,钱财早已被骗子挥霍一空,此时要求“情感骗子”归还借款,对方要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还款,要么拉黑消失,挥挥手,一片云彩都不留。更有些人,理直气壮,“别再问我要钱,否则我就拉黑你”,吃了亏的一方,反倒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感慨“世上竟有如何厚颜无耻之人”,却多因双方身处异地,维权困难重重,心有余而力不足。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
网恋,以借钱为由,给诈骗披上了“合法”外衣。拨云见雾,这种诈骗,实际是以恋爱为名,编造虚假理由、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虽然名义上是借钱,但从准备借钱之初,主观上就没有归还钱财的目的,事后挥霍一空,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还款,甚至采用拉黑、失联等方式逃避还款,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由此可见,交友,名为“借钱”,实为诈骗。即使并非“借钱”,是被害人“自愿赠与”,那也是在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基础上而为之,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这里要给广大单身男女青年提个醒:罂粟再美,终是毒。
别被上小美女、小鲜肉的头像所迷惑,朋友圈里晒着宝马香车,闲暇时光做义工、回归家庭,满满的幸福感,那都是特别为你“定制”的。别等到回过神来,为时已晚。

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2011年4月8日施行)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与未成年男孩发生性关系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3.17 19:10
前女友同居期间偷拿手机偷钱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06 15:34
担心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2.24 07:32
担心非法行医或者过失致人死亡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2.19 12:10
担心构成非法行医或者过失致人死亡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2.19 08:34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刑事和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谅解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3.99
  •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谅解书

    【合同文书】 ¥0.99
  • 律师事务所受理刑事诉讼案件批办单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诉讼上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处分公证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李琨瑜 律师

    专长: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治安处罚、借款担保、遗产继承、婚姻家庭、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交通肇事、劳动人事

    好评:
  • 叶斌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

    好评:
  • 李琳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收购兼并、知识产权、工程及房地产、公司经营、劳动人事、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