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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二审获死刑 禁止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0-12-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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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二审获死刑】12月22日,王书金案重审二审宣判,河北省高院裁定驳回王书金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称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的主张未被认定。2005年王书金被警方抓获后供述多起强奸杀人案,11月24日重审一审宣判,王书金被认定强奸4人杀害3人被判处死刑。后王书金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是法院未认定其为聂树斌案真凶。

王书金二审维持死刑1.jpg

王书金是河北广平县人,曾因供述是“聂树斌案”真凶而受到关注。“聂树斌案”又称“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1994年,石家庄西郊发生一起命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鹿泉人聂树斌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某,将其强奸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


1995年4月25日,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10年之后,河南荥阳警方抓获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交代,曾在石家庄西郊附近玉米地内强奸、杀害一名青年女性。“聂树斌案一案两凶”经报道后引发关注。

王书金二审维持死刑2.jpg

2005年1月17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干警根据群众反映将形迹可疑的王书金抓获。王书金供述其曾经多次强奸、杀人,其中一起在石家庄西郊作案。


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9月2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事实不予认定。目前,该案已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2020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将王书金案发回重审。11月20日上午,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12月22日,王书金案重审案二审宣判,其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


网友热议


A: 因为说王是真凶而重审了聂案,因为抓到了“真凶”,导致证据不足而判聂无罪。最后大结局是王不是真凶,是不是有些魔幻。


B: 法院不认定 他说是自己干的 法院认定了 他又说不是自己干的 真的就是拖 为了被奸杀的被害人 也要立即执行


C:他自认聂案真凶,案件就得审,陈年旧案又是大案,一审就得审个一年半载,搜集证据搞不好甚至得三年五年,他就暂时不用死了,什么人之将死,什么良心发现,咱能别这么幼稚吗?

王书金二审维持死刑3.jpg

D:听说过这么一个逃避死刑的办法,如果你真无法推翻一个案件,那你就不停认罪,把你所知道的大案要案都想办法扯到自已身上,那你就是其他案件的重要当事人,这时候就算是死立执也无法执行,只能查清之后你与该案件无关系才行,按理论来说,只要你认的案件够多,那你就等于另类豁免死刑


E:真拿法院当傻子,你越是把罪名揽自己身上,说明越是有问题。甚至可能你是为了替谁顶罪才才用相同手法犯的罪,你要顶包的那个人才是真正需要制裁的。至于是谁,首先肯定是位高权重的,或者能掌握你家人命运的


法律延伸阅读:禁止适用死刑的情形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尚还保留死刑的国家,但如今对死刑的判处也是采取慎重的态度了,而在死刑中具体又分为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情况。那么,死刑禁止适用的情形有哪些呢?


《刑法》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

王书金二审维持死刑4.jpg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即使在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期间达到75周岁,也仍然不能规避对其死刑的适用。


以上是“王书金二审获死刑 禁止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刑事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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