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金融财税 > 法律指南 > 发行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程序是什么?合同制定的要求有哪些?

发行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程序是什么?合同制定的要求有哪些?

时间:2021-04-0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契约型私募基金也称为信托型基金,归根结底就是一种信托式私募基金,属代理投资范畴。契约型私募基金由基金经理(即基金公司)与代表获益人权益的信托人(基金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获益凭据来募集基金,由经理人按照信托契约对基金进行投资管理,由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保管基金资产。

 

一、发行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程序是什么?

 

1.基金管理人应于事前履行登记手续,基金资金募集完后完成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

 

2.基金登记:基金管理人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向协会提交登记申请,协会在收齐登记资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示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报送资料包括:主要投资方向、基金类别、基金合同、委托管理协议(如采取委托管理方式)、托管协议(如设托管)等基金业务协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备案完毕的私募基金可以开始产品运作,在实际运作流程中,要根据基金合同投资范围进行运作、也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以保证后续的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估值核算等工作。

 

二、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制定的要求有哪些?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基金合同应当约定以下内容:

 

1.私募基金合同的结构

 

私募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字样,结构包括:前言,释义,声明与承诺,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私募基金的募集,私募基金的成立与备案,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私募 基金份额的登记,私募基金的投资,私募基金的财产,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私募基金财产的估值与会计核算,私募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信息披露与报告,风险揭示,分级安排,私募基金合同的期限、变更与终止,私募基金的清算,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其他事项等。

 

2.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般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具体载明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私募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私募基 金的存续期限,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私募基金的结构化安排,私募基金 的托管事项,私募基金的外包事项,订明外包机构的名称和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 的外包业务登记编码,以及其他需要订明的内容。

 

3.私募基金的募集

私募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募集对象、募集方式、募集期限、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和

 

认缴期限以及认购费用、认购申请等。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将私募基金募集期间客户的资金存放于私募基金募集结算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私募基金合同中不得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做出承诺。

 

4.私募基金的当事人

 

私募基金的当事人主要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

 

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可以共同签订基金合同,也可以约定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托管合同。

 

私募基金合同还应当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议事程序等内容

 

5.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应当在私募基金合同中订明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的程序和方式,还可以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其他合格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方式和程序。基金份额必须向合格投资者转让,且转让后基份额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法定人数(200人)。

 

6.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

私募基金份额的登记

私募基金的投资

私募基金的财产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私募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

私募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

信息披露与报告

风险揭示

 

7.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

8.私募基金的清算

 

私募基金合同应订明私募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事宜,如财产清算小组、清算程序、清算费用、剩余资产分配、清算报告文件保存等。 同时,私募基金合同也需要对私募基金财产相关账户的注销问题进行约定。

 

9.私募基金的分级安排

 

根据私募基金投资的具体安排,私募基金可以进行分级。 私募基金进行分级的,应在私募基金合同中订明分级安排、份额配比、杠杆比例、风险承担等内容

 

根据《内容与格式指引》第37条规定:“私募基金采用结构化安排的,不得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基本原则,直接或间接对结构化私募基金的持有人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10.私募基金合同的期限、变更与终止

 

私募基金合同中应订明成立、生效、变更及终止等问题。

如当事人之间未做出特殊约定,私募基金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基金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变化需变更基金合同的,管理人可与托管人协商后修订。

 

以上是关于“发行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程序是什么?合同制定的要求有哪些?”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金融财税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车险拒赔
类型:保险理赔 | 2023.11.09 20:30
交通肇事,民事赔偿
类型:保险理赔 | 2023.10.31 18:38
发票
类型:企业税收 | 2023.07.02 14:21
qq飞车账号交易及售后合同
类型:保险理赔 | 2023.04.01 03:17
逃税
类型:个人税收 | 2022.09.15 14:12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银行版本)

    【合同文书】 ¥5.99
  • 标准商户网上银行(网关支付)服务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银行抵押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企业)

    【合同文书】 ¥2.99
  •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4.99
  • 银行证券指定交易协议

    【合同文书】 ¥2.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李树忠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人身伤害、交通肇事、借款担保、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金融银行、企业合规

    好评:
  • 陈钊涛 律师

    专长: 工商事务、公司经营、金融银行、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民事诉讼、房屋土地、名誉及隐私、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好评:
  • 曾有全 律师

    专长: 金融银行、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