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消费维权 > 法律指南 > 正文

虚假广告罪的处罚和认定标准

时间:2019-07-03 21: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收藏
0条回复
虚假广告罪的处罚和认定标准

达利集团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被江苏省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3673.04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事发后,双方各执一词,陷入舆论漩涡。3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企业还有一个申诉期,此事正在处理中。那么达利集团被处罚依据什么法规?

达利集团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虚假广告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

(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食品保健食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虚假广告罪的认定标准

1、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的关键看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属于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如果情节尚属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可以适用民事或者行政处罚措施。

(1)直接客体不同,虚假广告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秩序,而假冒商标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秩序。

(2)客观行为不同,虚假广告罪客观方面是使用虚假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方面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收藏
0条回复

相关文章推荐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关于工商举报一家企业违法销售假冒产品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8.01 14:39
床垫质量问题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7.28 09:42
酒店会员退款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7.11 16:58
采购网站拒绝售后,删除采购账号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6.23 19:44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

    【合同文书】 ¥2.99
  • 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金钱消费借贷契约书

    【合同文书】 ¥2.99
  • 银行(个人消费借款)抵押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个人消费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5.99
  • 消费类预付费服务协议

    【合同文书】 ¥4.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张子恒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反垄断、医疗纠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

    好评:
  • 庄王锋 律师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消费者维权

    好评:
  • 周振华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公司经营、知识产权、交通肇事、消费者维权、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 我要投稿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