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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26-05-05 06:02:44

上一届业委会主任工作失误导致维修基金损失

上一届业委会主任忘记转存小区维修基金的1年期定存,导致损失3年利息共记28万元。但前业委会主任狡辩却说,没说业委会主任一定要保证收益,也不愿意向大家道歉。 这种情况能否起诉前业委会主任? 大概能赔多少给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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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是上海世博区域的某商品房小区,小区维修基金大概有40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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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06:03:57
我有质询过我们这一届业委会主任,他也是上一届业委会委员,他说前业委会主任一手遮天,他们对此并不知情。但我的理解定存操作业委会5各个人都应该知道。我觉得他更多是在推卸责任,把锅都甩给前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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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0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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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位律师解答

  • 陈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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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50″
      自动转换: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啊,那么这个呃艺术委员会主任啊,因为他的失误导致了这个利息损失,而首先呢,看看是不是有这种故意存在?或者说它把这个资金挪用了,如果如果有这样的一方面的这个情况的话,特别是这个婀娜用的这个资金啊啊,这个有可能他就构成这个职务啊,累的这个相当于犯罪啊,如果构不成犯罪的话,你们也是可以起诉这个通过你们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的章程规定啊来起诉要求这个嗯,主任的承担这个相应的利息损失的一个相关责任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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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6:06:36
    • 匿名 服务方:
      6″
      自动转换:赔偿的金额的话,一般就是按这个损失的金额来计算,这个赔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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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6:06:50
    • 答谢
      我是李琳律师,根据您的描述情况及以往案例。前业委会主任导致业主经济利益受损28万元,完全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维权追偿,让业委会成员都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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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6:11:29
    • 楼主:
      问题是业委会本身是虚拟组织,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如何追偿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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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6:14:37
    • 匿名 服务方:
      您可以下单给我,单独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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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6:16:37
    • 楼主:
      你广东的,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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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8:17:39
    • 匿名 服务方:
      您在平台上下单,可以电话告诉您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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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8:32:03
  • 毕姚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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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是的,完全有这种可能性,遇到问题了就是推卸责任,可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或者去街道进行举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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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6:18:28
  • 崔常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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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 能起诉:前业委会主任对维修1. 能起诉:前业委会主任对维修基金有勤勉管理义务,因个人重大过失导致28万利息损失,侵犯业主共有财产权,业主大会可授权起诉追责。 2. 赔偿额:按实际损失(28万)主张,法院通常支持。 3. 现任业委会也可能担责:定存属集体决策事项,若其他委员未履行监督职责,也需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完全甩锅。 4. 行动关键:先固定银行流水、会议记录等证据,再走业主大会授权程序起诉。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完全甩锅。 4. 行动关键:先固定银行流水、会议记录等证据,再走业主大会授权程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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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6:36:56
    • 楼主:
      确定能执行到前业委会的5个人的个人资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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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7:31:41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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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21″
      自动转换:要不要主人呀?在法律上没有什么值得这个转型呀,这应该是委托实行在房间的职责里面发布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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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6:46:22
    • 匿名 服务方:
      35″
      自动转换:业委会主任的职责是由野猪大会来授权的,也就是说你也不大,或者如果授权也会定期转存维修资金,那么业务员就应该主动担当,叶罗丽需要进团转团的时候,还需要业委会多数简单多数通过,就说要不会主任所做的这个工作也是需要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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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6:58:00
  • 张佳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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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侵权人对侵权行为负责,其次,业主委员会的主任有责任有义务正确履职尽责,由于其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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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7:02:42
  • 宋成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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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起诉前业委会主任追讨28万元利息在法律上具有充分依据,胜诉概率较高。核心障碍在于需要通过业主大会获得诉讼授权。建议您尽快召集业主大会明确诉讼授权,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注意诉讼时效,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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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7:06:08
    • 楼主:
      业主大会这条路肯定走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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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6 05:02:21
  • 陈舒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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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1″
      自动转换:可以起诉其存在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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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7:12:18
    • 答谢
      12″
      自动转换:你这情况是有权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把相关的证据收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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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7:15:19
  • 任宇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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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可以起诉。 上一届业委会主任因工作失误导致全体业主产生28万元的利息损失,这种行为构成了对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的侵权或违约。他有义务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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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7:20:00
    • 匿名 服务方:
      前业委会主任所谓的没承诺保证收益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你们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向全体业主赔偿这28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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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7:21:40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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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委会主任作为执行机构负责人,对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并非“无责的普通保管”。根据上海市《关于规范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维修资金账户管理需履行定期核查、到期转存等程序,业委会主任未按规定操作导致利息损失,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另外,业委会“集体决策”不能成为主任免责理由:如果定存转存属于主任的具体履职事项,存在未按议事规则提交集体审议的情形,其他委员不知情不影响主任个人过错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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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7:24:30
    • 匿名 服务方:
      建议由本届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起诉前业委会主任,或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共同提起诉讼。将前业委会主任列为直接被告,若其他委员存在共同过失(如未尽监督义务),可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前主任赔偿因重大过失导致的维修资金利息损失28万元,同时可主张公开道歉、承担诉讼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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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7:25:52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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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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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起诉本届业主研会主任,如果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任确有过错可以作为连带被告,来主张赔偿这280,000的损失,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权
      展开
      收起
      2026-05-05 07:28:58
    • 答谢
      你好,依据《民法典》,由业主大会表决授权业委会提起诉讼,或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过半数同意即可。可以向街道办、房管局提交投诉。
      展开
      收起
      2026-05-05 07:34:53
    • 楼主:
      这太难了,业主自己起诉不行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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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8:28:39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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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这种情况很难把责任规则与前业委会主任,对该笔维修基金很难确定支取使用期限,属于不可控情形,有明确约定维修基金支取发放日期除外,否则即便提起诉讼,法院也未必将责任咎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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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7:40:17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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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若业委会财务制度或业主大会决议明确规定了转存流程和责任,且业委会主任违反规定导致损失,业主可依据内部规定要求赔偿。若业主大会未明确授权或规定,需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决定是否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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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8:10:59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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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29″
      自动转换:看来你咨询的这个问题,那么继续,要看你们业主委员会的章程来决定是否可以起诉,你说的是几岁?业主是你说的有点片面,应该是要起诉业主委员会的那些所有业务会越远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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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8:11:20
    • 楼主:
      你说的对,确实应该起诉上届业委会全体成员
      展开
      收起
      2026-05-05 08:21:26
    • 答谢
      国务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明确规定,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定期活期组合存款、购买国债等方式,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 此外,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各地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代管部门(住建部门)负有"保值增值"的法定职责。这意味着,维修基金不是放在活期账户上随便看看就行,而是必须主动管理、力求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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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8:15:29
    • 答谢
      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单位利益受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虽属于过失,一般不会认定为存在重大过失,诉讼风险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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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8:20:32
  • 梁保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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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上一届的业委会主任有故意的成分,那就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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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8:21:15
    • 答谢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这种情况你去法院起诉,并不是起很大作用,你可以通过业务会把钱钱主任给换掉,选择有能力的人进行担当,至于损失可以要求他本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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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8:30:57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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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理论上可以主张赔偿全部利息损失(即28万元),但法院判决可能会考虑实际情况。 赔偿范围: 主要是利息损失。即:(一年期定期利率 - 活期利率) × 本金 × 时间。 如果用户计算的28万元是准确的利息差额,那么这就是直接的诉讼标的。 判决的不确定性: 法院可能会考虑业委会成员通常是义务劳动(无薪酬)的性质。如果主任并非故意侵占,而是单纯过失,法官在裁量赔偿金额时,可能会酌情减轻其个人责任,或者判决其承担部分损失,而非全额。 如果业委会内部有集体决策机制,而其他人(如现任主任提到的“不知情”)未尽到监督义务,责任也可能被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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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8:57:02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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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内部交涉与审计:先要求对上一届业委会进行财务审计,确认这笔损失是事实,并形成书面报告。 发律师函:以业委会名义向前任主任发函,正式要求赔偿,施加压力。 寻求街道/居委会调解:这类社区纠纷,法院往往倾向于先调解。请街道办或居委会出面协调,要求其道歉并象征性赔偿或部分赔偿,可能是更高效的解决方式。 诉讼准备:如果调解无果且金额巨大,且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起诉,则可以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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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08:58:04
    • 答谢
      你说的情况。因为履行职务行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错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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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9:26:14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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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一、 能否起诉前业委会主任? 答案:可以起诉,且胜诉概率较高。 1. 法律依据 ​ -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成员履职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 2. 责任认定关键点 ​ - 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是业委会主任的法定职责,上海地区也明确维修资金可通过定期存款实现增值。 ​ - 忘记转存导致3年利息损失28万元,属于重大过失,并非正常履职风险。 ​ - 其“没说要保证收益”的辩解不成立:这是怠于履行管理义务,而非投资失败。   二、 大概能赔多少? 核心主张是赔偿全部利息损失28万元,法院大概率会支持。 1. 损失计算依据 ​ - 你主张的28万元,是按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差额,属于直接经济损失,符合侵权赔偿的“填平原则”。 ​ -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维修资金利息损失的主张,通常会参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或LPR标准支持。 ​ 2. 补充主张 ​ - 若维权过程中产生律师费、审计费等合理开支,也可一并主张由对方承担。   三、 维权实操步骤 1. 内部授权 ​ - 需先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授权本届业委会提起诉讼(这是业委会作为原告的法定前提)。 ​ 2. 固定证据 ​ - 维修资金账户流水、定期存款到期记录,证明未转存的事实。 ​ - 本届业委会成员的证言(上届委员不知情的表述,可佐证其“一手遮天”、独断专行)。 ​ - 利息损失的计算明细(银行同期定期利率对比表)。 ​ 3. 起诉主体与对象 ​ - 原告:本届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授权)。 ​ - 被告:前业委会主任个人(因其重大过失,需承担个人赔偿责任)。 ​ 4. 管辖法院:小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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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09:28:06
    • 答谢
      首先,你自己没有起诉主体资格,需要业委会或者全体业主作为原告起诉。其次,需要看没有存定期的原因。据我的了解,维修基金不是由业委会主管,而是政府建设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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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10:18:42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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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起诉业主委员会以及上一届物业公司,如果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举报投诉,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回非法侵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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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10:19:15
    • 答谢
      上一届失误,必须追责,利息损失。他的辩解可以采取高明的办法处理。不管是上海和全世界各个地方,大家有中外任何法律方面的,全方位的各领域的法律难题,都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有需要专属私人顾问,紧急事态顾问以及到企业和高净值人群法律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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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11:21:09
    • 楼主:
      你这法律总助可能是很久没接触过具体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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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6 05:04:31
    • 答谢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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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05 14:29:07
    • 楼主:
      不是哦,实际操作只盖业委会章,并没有个人签字。你不能老按照发条来念
      展开
      收起
      2026-05-06 05:06:57
    • 匿名 服务方:
      7″
      自动转换:那就是整个你们这个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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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6 06:13:55
  • 张华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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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0″
      自动转换:我不知道,在确定也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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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5 20:49:22
  • 王延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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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可以起诉前业委会主任,其属于重大过失;非单纯“不保证收益”的免责情形;大概率会全额主张28万元利息损失; 2、业委会其他成员未尽到监督、表决义务,可以追加为共同责任人;法院通常会认定其未尽监督义务,需承担连带补充责任。 3、证据清单:维修基金账户流水、存款计划、业委会工作台账、利息损失计算明细、业主质询记录、沟通聊天记录、业委会议事规则、资金管理表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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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3 13:40:19
  • 潘国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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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 业委会的法律地位 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 关键问题:谁当原告? 原告主体 可行性 业主大会(全体业主) ✅ 最正当,但操作难度大,需召开业主大会表决 业委会(本届) ✅ 可以作为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起诉 单个业主 ⚠️ 涉及公共维修基金,单个业主的诉的利益有限,一般法院会要求以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名义起诉 实务建议:先要求本届业委会出面起诉。如果本届业委会不作为,可以联合20%以上的业主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诉讼事项,再以业主大会名义起诉。 2. 业委会主任的勤勉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业委会成员对业主大会负有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 你提到定存操作业委会5个人都应该知道——这个理解有一定道理。重大资金操作通常应经业委会集体决议或至少告知全体成员。但这里还要区分: 定存续存是否属于重大事项 分析 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共同财产 ✅ 重大 1年期定存到期后续存是否必须开会决议 取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的约定 前主任是否擅自决定不续存 如果没开会讨论就放着不管,明显失职 二、损失28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你说损失3年利息共28万,推算一下: 28万 ÷ 3年 ≈ 9.3万/年 9.3万 ÷ 400万 ≈ 年利率约2.3% 这个利率水平基本符合近年的定期存款利率区间。所以这个损失金额的计算逻辑是成立的。 但法律上还要确认: 如果及时续存,利率是否锁定? 定存到期后再存,利率可能浮动,需要评估续存时的利率水平。 是否有其他损失? 比如基金实际获得的收益与损失之间的差额。 三、能赔多少? 这里涉及一个关键问题:业委会成员的赔偿责任限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业委会主任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司法实践中,对于业委会成员履职失职的赔偿,法院通常会考虑: 考量因素 对赔偿金额的影响 主任的主观过错程度 明知应续存而故意不操作?还是有合理理由? 损失的可预见性 定存到期不续必然产生利息损失,应可预见 主任是否从中获益 若无个人获益,一般会酌情减轻赔偿比例 整体维修基金规模(400万) 损失28万约占本金7%,法院可能要求按比例赔偿 大致判断:如果能证明前主任属于重大过失(如到期不续存也未告知业委会),法院很可能全额支持28万的赔偿请求;如果是轻微过失或业委会集体怠于履职,赔偿比例可能下调到50%-80%。 四、对方可能的抗辩 你说前主任"狡辩"说没有保证收益的义务——这是他最大的抗辩点,但也站不住脚: 他的抗辩 你的反驳 "没说要保证收益" ✅ 定存到期续存是基本操作规范,不续存本身即失职 "业委会5个人都知道" 举证责任在他——若真开会讨论过,应有会议记录 "我已尽责,只是判断失误" 勤勉义务要求主任对基金安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举证重点:调取维修基金账户流水、业委会会议记录、微信群沟通记录等,证明定存到期前后主任是否知情、是否讨论过续存事项。 五、诉讼路径建议 第一步:收集证据(最关键) ├── 维修基金账户流水(证明定存到期日、到期金额) ├── 业委会会议记录(证明是否讨论过续存) ├── 业委会群聊/工作记录(证明前主任是否知悉) └── 定存利率对比(证明损失金额计算依据) 第二步:内部救济 ├── 要求本届业委会起诉(30日内书面答复) ├── 若不作为,联合20%业主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 表决通过诉讼决议 第三步:正式起诉 ├──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被告:前业委会主任(可追加本届业委会为第三人) └── 诉讼请求:赔偿损失28万元 + 利息 + 诉讼费 六、一个现实问题你要提前想好 起诉前主任意味着和前任彻底撕破脸,也会让现任业委会主任很为难(他也是上一届委员)。业主内部可能也会有分歧——有人觉得应该追究,有人觉得算了。 建议你先做两件事: 拉一份详细的损失计算表和证据清单,先在本届业委会内部沟通,看他们的真实态度 如果他们继续推诿,再联合业主走业主大会这条路 总结一下:能起诉,28万的主张有法律依据,但关键在于举证——证明前主任明知定存到期而不作为,以及损失与他的失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证据扎实的情况下,胜诉概率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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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5-14 21: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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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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