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商业秘密  » 请问律师
img
182****3597
¥0
山东省青岛市 | 商业秘密 | 2018-03-12 13:52:36

商业秘密

本人曾经在一餐饮加盟店担任厨师,生意非常好。新老板是接手的熟人[旧老板]的饭店。新老板接受后就把大料配比的秘方保密起来了!旧老板在的时候没有做保密措施,自然我也知道配比秘方了。现在我辞职自己干,经营同类型的饭店[有重复的菜品自己起的名字]被新老板知道后说我侵犯她的商业秘密了,要起诉我。跟两位老板工作的时候一直没签过保密协议或者保密合同。请问我触犯法律了吗?
展开
收起
+ 补充问题
隐藏提问
0/5000
上传图片
关闭
上传视频
关闭

本地上传

提示:最多上传1个视频,发出后不可删除

上传视频
100.00%

视频上传成功

上传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请耐心等待。取消上传

视频上传成功

知道啦
上传语音

13位律师解答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3
    • 你好,如果你和之前的老板没有签订过任何的保密协议,该老板也没有就此秘方申请专利。那么你是没有义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3:53:37
  • 赵小雷

    律师

    投诉
    ¥0.23
    •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过保密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保密条款,那么你是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3:57:47
  • ¥0.23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盗窃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3:59:46
    • 何勇 服务方:
      你的行为不构成侵犯他的商业秘密!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02:00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你并不是违法获取该商业秘密也未与老板签订保密协议,所以你不构成以上侵犯商密行为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02:16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你没有采取违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且没有与你签订过任何协议,对你进行过补偿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02:41
  • ¥0.23
    • 你好,你没有与老板签订保密条款,不构成犯罪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09:17
  • ¥0.23
    • 《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你所说,原来的老板并未采取保密措施,所以不属于商业秘密,你无需承担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09:38
  • 郭素伟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你说的商业秘密,其实本质上都不算秘密。其次,你们之间并未有书面的协议,你没有这个义务保密,或者竞业限制。最后,并没有赔偿的标准,他的损失也不能明确。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11:03
  • 张坚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3
    • 新老板有申请配料秘方的专利吗?你与她是否签订了保密协议呢?如果对方没有申请专利,你们之间也没有签订保密协议,你自己开店的行为没有违法侵权。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11:09
  • 于淑君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你未与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且获取秘方的手段也不是违法的,没有侵犯对方的商业秘密,不需要承担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16:07
  • 苗世静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并不构成犯罪也不构成侵权,因为对方并没有跟你签订任何保密协议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33:13
  • 柴艳茹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所以你无需承担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35:26
  • 吕文靖

    律师

    投诉
    ¥0.23
    • 我们之间没有签过任何保密协议的条款,不构成犯罪
      展开
      收起
      2018-03-12 14:51:15
查看其他3位律师回复

问律师

客户在“问律师”板块进行公开提问,支付红包、平台加急费。问题发出后不可撤销,请您注意避免出现隐私信息。

“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立即咨询

热门法律知识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020-12-10 18:49:33

  • 根据规定合同到期后续...

    2020-06-18 16:25:14

  •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2020-07-24 20:11:44

  •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单...

    2020-06-30 16:26:39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

    2020-06-29 15:55:07

律师推荐

  • 陈奕君 律师

    专长: 企业设立、企业合规、收购兼并、知识产权、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公司经营、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

    好评:
  • 唐宁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企业合规、房屋土地

    好评:
  • 王凯民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商事仲裁、行政诉讼、婚姻家庭、借款担保

    好评:
  • 李树忠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人身伤害、交通肇事、借款担保、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金融银行、企业合规

    好评:
  • 常华 律师

    专长: 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人身伤害、财产损害、行政诉讼、民事诉讼

    好评: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