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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 | 2019-01-25 12:14:34

房产过户

涉及人物:父、母、儿子(本人)、女儿(本人姐姐) 涉及物资:房产一套 情况描述:父母婚姻期间父亲单位分配的市区房子,属于父、母共同财产,房产证仅登记了父亲名字,2009年父亲在世时通过买卖、未公正的情况下过户给了我,已拿到房产证很多年,母亲、姐姐知情但未签署任何有效书面文件、未公证,父亲于4年前过世。近期姐姐突然冒出来说她也有权利分得此套房产,理由是这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没有签字放弃,现在母亲态度犹豫,有偏向姐姐的情况。 补充说明:此房子早年进过改造,单位将房子进行了整体扩建,增加了一部分面积,但是在面积增加前我已经完成过户,所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增加前的,增加部分的面积不在房产证上,和父亲单位沟通了很多年,单位表示今年可以完成房产证的变更,交一部分费用,重新办理新的。 问题一,由于当时通过买卖形式过户给我,仅有税费,没有实际的现金往来,是否可用我是处于 善意第三人的 方法 ,保证我名下此套房产的合法性。 问题二,由于过户时是在2009年,父亲又于2014年去世,至今已经4年,可否认定我姐姐和母亲 存在知情或者应该知情的情况?这样的年限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问题三,我姐姐是否有其他办法通过诉讼夺取我房子的产权或扩建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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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位律师解答

  • 秦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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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通过你的描述,房产已经过户给你了,并且你的母亲也知道情形,该房产就是你的所有权,其他任何人没有权利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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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16:25
  • 南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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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雪冬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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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首先,这套房产在过户给你之前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母亲当时同意你父亲将房屋卖给你的话,那么房屋买卖是成立的,你姐姐只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父亲的其他遗产(不含这套房子),扩建部分是你在得到房产证后进行的,与你姐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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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20:32
  • 朱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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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回复2019-01-25 14:19:45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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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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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22:24
    • 朱家明 服务方:
      该回复2019-01-25 14:19:53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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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23:01
  • 常彦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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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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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需要向法院来举证你和你父亲之间属于买卖方式来取得房产所有权,如果不能提供现金或转账流水,你是不可以构成善意第三人。2.这种情况你姐姐是仍有权利到法院起诉来主张继承,你是可以以已过诉讼时效来进行答辩。3.如果你有证据能够证明,确实你和你父亲之间是通过买卖获得的房产,那么你姐姐的诉讼请求很难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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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25:41
    • 王宝珊 服务方:
      主要看能否有证据证明你和你父亲之间是存在买卖房屋关系,而不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赠与,后扩建的部分应当属于你个人财产,即使你的房产证被撤销,该扩建部分被平分,你的姐姐和母亲也需要支付你相应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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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27:16
  • 肖成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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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回复2019-01-25 15:35:31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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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27:31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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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7
    • 本案中第一个问题对善意取得的认定。父亲与儿子双方的买卖行为没有交易凭证,只有过户税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的规定,真实权利人应当举证证明受让人在取得物权时,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否则不能认定受让人不善意,也就是说儿子完全有理由相信作为母亲那部份的共同财产应当也是授予父亲处分的。因此,个人认为,如果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交易行为无效情形的,符合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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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31:38
    • 黄振波 服务方:
      第二个问题,自父亲去世,共同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享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之日起,共同继承人应该在法律规定的二年内行使继承权。视为怠于行使权利而过诉讼时效。不应适用继承法规定没有明确放弃继承则继续享有继承权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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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36:35
    • 黄振波 服务方:
      第三个问题,你姐姐除了提起继承权诉讼,或者教唆你母亲取回母亲那一半财产外,没有更好的办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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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38:33
    • 答谢
      这个房子应该是你个人的,你母亲和姐姐无权主张份额,可以让他们去法院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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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33:32
  • 王国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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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7
    • 毫无疑问,你现在拥有房子的所有权,这个房子虽然是没有实际资金往来,但是可以认为是父母对你的赠与,所以就不能当成遗产来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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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38:23
    • 王国强 服务方:
      因为时隔多年,谁也没有对这种行为提起异议,而且过户的时候肯定是你母亲也需要签字的,所以,就视为父母对你单方面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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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39:17
    • 王国强 服务方:
      本案不涉及善意取得因为,善意取得有一个要求,就是已支付合理对价,这个就是父母对你自己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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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40:16
  • 马红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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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该回复2019-01-25 14:14:14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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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38:40
    • 答谢
      你想要善意取得这套房屋所有权的话,需要提供买卖时支付的相关手续,比如银行转账记录,买卖合同。还有你母亲和姐姐知道跟你父亲之间买卖房屋的事情,而且没有提出异议,这个必须提供证据。你所说的事实都要提供证据,这样有利于保护你主张的权利。因为没有遗嘱继承的话,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你母亲 还有你和你姐姐,所以按法定继承走的话你们三个是平分这套房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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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42:09
    • 明月 服务方:
      这套房屋属于你父母共同财产,法定继承的话你母亲拿到他自己一半的情况下,另一半属于你父亲的一般是,你母亲,你姐姐 你本人平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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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3:56:50
  • 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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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硕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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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不动产登记证上是您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的只属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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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47:28
  • 王雪楠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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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7
    • 你好,第一,你不是第三人,更谈不上善意第三人。第二,母亲必然知情,与姐姐无关,她知情与否无所谓。第三,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母亲或姐姐都不能主张所有权。如果她们主张债权,即合同约定的价款,那你就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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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49:29
    • 答谢
      该回复2019-01-25 14:22:02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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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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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52:56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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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这个房子是你个人的,你的母亲和姐姐无法向你主张份额,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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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53:48
  • 陈历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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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法律中上已取得,他需要满足几个条件,第一个是上亿的,是,你明知他有处理的权限,这是第一点,第二要有明显的对价,第三已经过户的过户那么,像你这种情况应该是不符合条件的,没有明显的对价,没有一个合理的对价,因为你这边只,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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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2:54:46
  • 王景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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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7
  • 张坚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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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产过户前,你母亲已经知晓并同意将房产过户给你,且房产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属于你个人的合法财产。如果你母亲有证据证明此前的过户她并不知情,房产过户部分无效,应当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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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3:11:46
  • 贾志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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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7
    • 房产已登记为你本人,这是最有利的证据;至于房屋扩建增加面积,属于其他原因增值,与过户或继承没有关系;你姐姐提出诉求是基于你未支付购房款,但也提不出什么证据,且已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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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3:17:13
  • 苗世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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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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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7
    • 你未支付购房对价,你不是善意第三人。但你父亲房产证过户到你名下时,你母亲是权利人,当时应该知道且不反对。而你姐在当时不是权利人,你姐现无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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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3:31:28
  • 林智敏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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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房子已经买给您了属于赠与已经属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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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3:36:02
    • 答谢
      这个要看你母亲当时是否知情,如果确实不知情,你父亲无权处分你母亲那部分,如果你母亲知情就是一起赠与给你,这种物权纠纷不存在时效问题,建议协商解决,避免有伤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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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3:38:45
  • 马红丽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房子已经过户给你,属于你的,不用分。
      展开
      收起
      2019-01-25 13:42:08
    • 答谢
      如果你母亲以不知情为理由,确实可以撤销一半房屋的赠予,你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你姐姐目前无权分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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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3:45:50
  • 郭启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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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房产已过户到你的名下,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如果他们主张是你父母的遗产或其它,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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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1-25 13: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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