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土地权属  » 请问律师
img
¥35
土地权属 | 2020-05-12 12:06:13

请问律师

1994年所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为兄弟两所有,我方房子为20平方米,有一个埕120平方米为公共使用权面积,其中我方分摊面积为50平方米,证件上用途为“住宅”,宗地图用红笔绘出的土地,却仅有房屋的20平方米,而证件上说明,本宗地界用红笔绘出。请问这50平方米的住宅分摊使用面积是否为我方所拥有,法律上是否认同,该土地为我们所有?是否相加后为70平方米?法律上是否有承认?政府拆迁是否拥有赔款?他人如果要侵犯要怎么处理?
展开
收起
由于一系列的处理,证实了我方的证件为真实,本宗地界20平方米,分摊面积为50平方米。后续我方想进行建设,及分摊面积的围栏,遭到了对方反对,而对方已经在我们的分摊面积上进行了建设,存在了建筑物。 找村委会协商,村委会表示无能为力。 分摊面积为我们俩家所有,并不会影响交通及他人利益。请问我们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方是否可以进行分摊面积的围栏?
展开
收起
2021-01-26 11:11:45
+ 补充问题
隐藏提问
0/5000
上传图片
关闭
上传视频
关闭

本地上传

提示:最多上传1个视频,发出后不可删除

上传视频
100.00%

视频上传成功

上传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请耐心等待。取消上传

视频上传成功

知道啦
上传语音

23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11.66
    • 12″
      自动转换:你好嗯,我先看一下您的描述,随后给你做详细的解答。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06:45
    • 李新宇 服务方:
      15″
      自动转换:哦,你好,按照这个法律规定的,这个公摊面积是属于双方就这个月有啊,应该是共同享有,也就是说你们兄弟俩应该是共同享有这个跟公摊面积的反而不是由你自己的,就是有你自己的法,就是说你自己想想。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08:46
    • 楼主:
      这个分摊的公共住宅面积,我们兄弟2人已经在各自的证件上有分开说明,想问的是我们图纸上红线圈只有那房子的20平方米并没有50平方米,而50平方米写着用途为住宅,这样是70平方米就都属于我自己一家的,法律上是怎么个说法?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3:08
    • 李新宇 服务方:
      12″
      自动转换:啊,这样吧,因为你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复杂啊,不是说一句两句能说清的啊,您可以点击一下右上角的打戏啊,随后可以和我私聊啊,详细沟通。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5:04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 答谢
      12″
      自动转换:这需要具体去问拆迁办,以拆迁办的拆迁协议为准。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07:21
    • 答谢
      土地确权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又要根据历史,要根据历年的政策和现行的做法,具体需要帮助,请通过电话咨询26年资深房地产律师,祝您顺利。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07:56
  • 冯硕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您好,我国的土地只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之分,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的成员可以想要宅基地使用权。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09:54
    • 楼主:
      嗯这个使用权我了解了,我想确认的是图纸上没有圈出分摊面积的50平方米,那这50平方米是否有法律保护,为我方的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4:55
    • 楼主:
      是50平方米没有红线圈里面,但图纸上有标注120方平方米为我们2家所有,我方为50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6:34
  • 孙成山

    律师

    投诉
    • 答谢
      15″
      自动转换:如果按照你的所说的话啊,这个咱弟弟使用权是你的啊,这个如果拆迁的话,除了地上房屋,包括这个宅基地使用权啊,这边也是可以相应得到赔偿的。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1:06
  • 欧阳灏玮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这个问题的解答主要是在于宗地最终是通过他的宗地图来去认定呢?还是说他有另行的这种测绘面积?你这一边说原来说的这一个分摊面积为50平米,那你也必须要有相应证明去确认你有50平米,有这些确认的文件才能把这块地的归属放在你的名下,这样子你才享有它的所有权去获得赔款也好或是如何维权也好。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1:18
    • 楼主:
      证件上有画出我们2家的图纸面积,我方房子红线圈的只要20平方米,但公共面积是120也在外面图纸中有证明,我自己分摊得50平方米,但有标注20和这个5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请问政府拆迁的话70平方是否是我自己,是不是一样享有赔款。如果他人想进行侵犯该如何维权。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22:47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土地使用证明确你方的为20平方米,共同使用面积为120平方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共同使用面积中的50平方米即就是属于你方一人所有,还是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共同共有性质的。拆迁的话也可能是按照比例来分配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1:33
    • 楼主:
      50平方已经是双方说好了,已经证件上也写的很清楚他们得70我们得50。但他们也有拆迁。我问题是这个50方没有在红线圈内,问的是这50平方,和20平方在法律上意义有不一样?有没有享受政府的相同赔款。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26:32
    • 答谢
      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面积是多少?应该宅基地使用证上面或者当初批准的时候会写明多少面积的,拆迁一般按照面积或者人口计算,看你那的政策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4:29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 答谢
      分摊面积属于公用部分, 【共用建筑面积】俗称公摊面积,是指某个产权人在共有公用建筑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根据房屋共用建筑面积的不同使用功能(如住宅、商业、办公等)应分为 3 种:         【幢共用建筑面积】是指为整幢服务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如为整幢服务的配电房、水泵房等;         【功能共用建筑面积】是指专一为某一使用功能服务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如专为酒店服务的大堂、楼梯间、电梯间等;         【本层共用建筑面积】是指专为本层服务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如本层的共用走廊等。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6:24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1.66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1.66
    • 你好,土地使用证,明确女方的为20平方米,而是120平方米,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共同使用面积中的50平方米,就是你一方所有,应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共同共有性质,拆迁的话,也只能是按照比例来分配。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8:04
    • 郭淑娇 服务方:
      另外我国的土地,只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之分,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成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8:50
    • 楼主:
      一块整宗地箱共有一百七十平方米,兄弟二家共有,公共使用面积一百二十平方米即是埕口,然后公共分推面积各是我家分摊面积五十平方米,他家分摊七十平方米,然后圈在红线图里我家有二十平方米,他家有三十平方米,请问我家是不是共拥有七十平方米受法律保护,拆迁是不是拥有七十平方米的折迁款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50:45
    • 郭淑娇 服务方:
      你好,嗯,这个共有部分的原则上是属于不可分的,但是你们双方可以约定好啊,嗯,就这个共有部分,然后再来做一个分割,这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你主张的这个拆迁费用是否按照这个70平米的标准来补偿,是不属于你所有,要看你们的约定。以及相应的拆迁政策。哦,我在处理这方面问题上有一定的经验,嗯,您这边可以点击一下右上角的答谢,随后和我私聊。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53:27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您现在是否有这块公摊面积五十平米部分的实际使用权,你现在已经在这范围内加盖房屋并且使用,如果已经实际使用那么结合土地证上面所描绘的部分是可以认定的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19:40
  • 陈华明

    律师

    投诉
    • 答谢
      1.公摊面积为公共所有,不属于你们个人。 2.你们所有的只有房屋,公摊部分你们可以共同使用。 3.公摊部分能否申请拆迁补偿,我国暂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每个地方可能有自己的规定。南京这边,要求1:1置换,也就是说置换的房屋,也要有一样的公摊面积。 4.如果别人进行侵犯,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否则你可以起诉对方。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20:43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这种公摊占比的面积超过25%了这显然就是不合理,按照规定这50平米,应当是属于业主所有,即使在日后面临房屋征地拆迁也应当作为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计算面积在内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21:32
  •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宅基地证件上登记的面积是多少平方米。正式测量时,证件面积和房前屋后面积应分别测量,分类补偿。法律上承认证书登记的面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25:46
  • 孔繁越

    律师

    投诉
    • 答谢
      16″
      自动转换:是否认同,只要看在政府备案的面积有多少来确定的,只要备案的,跟你保持一致的人员,如果不一致,以备案的为准,他人心情就起诉可以解决。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28:19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 答谢
      17″
      自动转换:那么好,那么这种情况如果你有异议,你可以提前土地仲裁,要求仲裁不买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那么如果无法确认规定说如果以后拆迁的话,你就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31:15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好,既然证件上已经标明是住宅,就是具有使用权性质的土地,你们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分摊面积应该是你们共有,拆迁是需要对你补偿的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35:15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如你所述,“有一个120平方米为公共使用权面积”,因此,其中50平方米的住宅分摊使用面积,并不能为你方所单独拥有。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41:20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好,理解你的意思,但是还是建议你按照规定来,一旦相关部门不认可,你可能损失就大了。遵守法律法规吧。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42:57
    • 答谢
      首先,根据土管法及建设条例,面积以土地使用证标注面积为准。也就是说,应当包括分摊的50平方米。在赔偿时,应将其计入赔偿面积。 但为了保险起见,你可直接先向土地局申请纠正登记面积。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2:48:27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17″
      自动转换:分摊面积是个人所有的公摊面积是双方共同所有的,你这50平方就是你,所以已经标注了可以得到赔偿。
      展开
      收起
      2020-05-12 13:57:35
    • 答谢
      120平方米为公共使用面积其中我方分摊面积为50平方米既然说是公共面积那就不是说个人可以分摊的。公共面积应该是共有的建议你先确定你对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到底是多少平方米,如果说土地使用权证记载有误你那么可以去申请更正。如果是公共面积部分不能作为个人使用权范围之内。政府拆迁是有补偿的如果说别人要侵犯合法权益,你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你说你个人有使用权面积是50平方米,红笔标注的只有20平方米。那就是标注错了呀你去房管部门申请变更。
      展开
      收起
      2020-05-14 10:43:22
查看其他13位律师回复

问律师

客户在“问律师”板块进行公开提问,支付红包、平台加急费。问题发出后不可撤销,请您注意避免出现隐私信息。

“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立即咨询

热门法律知识

  • 2020年辞退通知书...

    2020-02-03 14:41:57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不...

    2020-09-18 21:24:02

  •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

    2020-10-10 17:53:02

  • 可以多拿工资的5种情...

    2020-06-30 16:33:00

  • 员工请病假,单位能否...

    2020-06-30 16:31:57

律师推荐

  • 张光山 律师

    专长: 金融银行、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刑事诉讼

    好评:
  • 刘祯祯 律师

    专长: 能源矿业、工程及房地产、民事诉讼、借款担保、人身伤害、交通肇事、财产损害、婚姻家庭、企业设立、工商事务

    好评:
  • 王玲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精神赔偿

    好评:
  • 欧阳红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好评:
  • 林桂金 律师

    专长: 交通肇事、财产损害、借款担保、人身伤害、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劳动人事

    好评: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