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致近万辆汽车受损 汽车保险理赔之我见

悲伤之人 2015-08-17 10:12:00
天津爆炸致近万辆汽车受损 汽车保险理赔之我见

天津港爆炸事件到目前为止已发现过百具尸体,他们中不乏有消防英雄,也不乏有无辜百姓。爆炸事件不仅带来的人员伤亡,更给公众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停靠在那里的近万两汽车顷刻间被烧焦。此时事件的始末我们尚不得知,而我们能做的也只是祭奠死者,安抚生者。

 

天津爆炸致近万辆汽车受损

 

在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近万辆进口汽车被损毁,此外还有诸多车辆遭到不同程度的损伤,这批“不幸”的进口车将面临着怎样的命运?

 

有消息传出,天津港爆炸事故“重灾户”雷诺汽车的律师团已经到天津,该车企投保了五亿元,承保的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爆炸事故将成为今年以来保险市场最大的赔案,大地保险[微博]公司这次或将赔付约17亿元,由苏黎世保险承保的一个库估损22亿元,现代保险的4000辆车全损,渤海保险截至目前财产险报案19起,车险报案6起。

 

雷诺汽车相关人士近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谈到,雷诺汽车在华销售的进口车中约55%是从天津港进关,然后流向全国各地的4S店,这次停在天津港仓储场地的汽车约5000辆,近1500辆过火损毁,还有部分车辆受到爆炸冲击波震碎车窗玻璃等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批受损汽车全部买了保险,该公司将对过火的汽车全部销毁,杜绝任何一辆过火受损的雷诺汽车流入市场流通渠道。此外,部门其他受损的车辆,将等保险公司来评估后,才有进一步处理方案。

 

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已经接到天津爆炸事件中车辆进口商报案,并组织专业人员和第三方公估机构前往现场统计排查,评估损失。由于现场环境复杂,涉案车辆众多,定损及理赔需要花费一定时间。业内初步预计,在这起爆炸事故中汽车直接经济损失将高达几十亿元。

 

一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保险从业人士16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只要这次天津港爆炸事故起因调查结果非恐怖袭击,保险公司都将会对已投保的车辆进行理赔,即使是人为过失引发的爆炸火灾事故,也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

 

对爆炸事故中受损的汽车,将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是已上牌的新车,将按机动车辆险来赔偿,另一种是未上牌的商品车,将会启动财产险的理赔程序。“保险公司将对投保的车辆进行勘查、定损,至于赔偿的金额,将根据此前与投保人签署的协议来确定,究竟是按发票上的价格、缴纳进口税后的价格还是零售价等,一般在双方签约时已约定。假如投保的新车受损程度超过七成,保险公司将按全额赔偿,假如受损程度未达到七成,则根据定损的残值来赔偿。”上述车辆保险从事人士说。

 

从事保险行业的有关人员表示:投保人向相关部门报案之后,保险公司将派出自己内部的团队或委托第三方到现场勘查以及定损,对于在爆炸过程中过火损毁的汽车,将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厂商应该会销毁过火的车辆,这部分汽车将不会进入市场流通渠道,但假如只是汽车玻璃窗受到震荡破损或其他零部件受损,在专业团队定损后送到客户投保时选定的4S店维修,客户也可以自行选择其他汽修厂维修,之后再与保险公司结算,由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款。轻度受损的车辆也许会进入市场销售,这要看汽车厂商如何来处理这部分汽车,一般会采取以优惠车的形式销售给消费者。(第一财经日报)

 

车险的赔与不赔

 

天津港爆炸事件损坏的车辆有商品车,也有私家车,对于前者会有专门的公司及其法律团队来予以索赔,而对于私家车在索赔之时恐怕不得不亲力亲为了,为了索赔成功,车主就得先了解下车险赔付情形以及索赔程序。

 

汽车保险赔付范围

 

1、交强险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交通师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2、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赔偿项目: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标准作为保险赔款的基础。具体赔偿中,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除外责任部分,具体内容列明在车险除外责任栏目中。

 

3、车辆损失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参加保险的车辆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以下自然灾害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赔偿项目:包括事故中车辆自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4、车上责任险

 

保险责任: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货物的损失和车上人员的伤亡以及施救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不能超过投保座位数和每座约定的保险金额。具体费用包括:人员的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

 

5、无过失责任险

 

保险责任: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拒绝赔偿未果,对于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赔偿项目: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赔偿限额内赔偿。

 

6、全车盗抢险

 

保险责任: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核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赔偿项目:被盗抢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但以实际价值为限,保险车辆全车被盗、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丢失的零部件及附属设备的修复费用。

 

7、玻璃单独破碎险

 

保险责任:对车辆的风挡玻璃和车窗玻璃发生单独破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赔偿项目:根据投保约定,分别按国产或进口重新购置玻璃的实际费用。

 

8、新增设备损失险

 

保险责任:当车辆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时,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

 

赔偿项目:如果新增设备部分损坏,赔偿实际修理费。如果新增设备整体损毁,按保险金额赔偿。

 

9、自燃损失险

 

保险责任: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或者因车上新增设备原因起火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赔偿项目: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汽车保险不赔的情况

 

1、拖着没保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

 

如果因为车主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它车辆相撞并负全责的,保险公司不会对此作任何赔偿。

 

2、撞到自家人的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

 

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3、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

 

不少车主会在买车后自己加装音响、电台、冰箱、尾翼或者行李架等等,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私自加装设备受到损失的,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赔偿。车主需要为自己加装的设备单独投保。

 

4、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

 

该条免责条款的制定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另一方面,因为这一免责条款不少车主即使是无心的剐蹭也将得不到赔偿。

 

5、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撞击而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6、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

 

如果车主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赶时间嫌麻烦或者其它什么原因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车主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7、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车主需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以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8、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

 

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强行打火所造成发动机的损坏,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因为损失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

 

9、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

 

如果车辆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走,车主只能自担损失。

 

10、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因为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

 

车险理赔程序

 

对照上述赔付与不赔付的情形,天津港受损车辆的车主便可以进行相关的保险理赔,具体程序为:

 

1、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机动车辆型号、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机动车辆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人报案。在保险公司抵达出险现场之前,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对受损的机动车辆进行必要的整理。被保险人在出险现场应服从消防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的现场指挥。

 

2、接受保险公司检验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关)在出险现场检验受损的机动车辆,并提供各种方便,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

 

3、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单证

 

被保险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索赔单证。

 

机动车辆事故索赔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1)保险单;(2)出险通知书;(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要提供事故调解书和有关费用单据;(6)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领取保险赔款

 

接到领取赔款通知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领取保险赔款,赔款超出3个月不领保险公司视为放弃领取。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个人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签字。

 

天津港爆炸事件发生后,习主席和李总理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他们的目光锁定在搜救以及安全生产上,这的确是当务之急。可我们也不能忽视那些在爆炸中无辜受损的车辆,虽然此时谈钱有些俗套,可是那些车主的利益同样也需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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