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老同学公司退市无偿捐8.6亿元 中国好同学我也想拥有

惊爆眼球 2015-12-26 10:32:00
不忍老同学公司退市无偿捐8.6亿元 中国好同学我也想拥有

天上掉下来“8.6亿元”资产帮上市公司保壳,这好事可不是每个人都能碰到的。12月23日晚,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T博元,600656)发布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函公告,公告提及,*ST博元收到上市公司董事长高中同学的8.59亿资产无偿捐赠,理由是不忍看到老同学的公司退市。

 

不忍上市公司退市,董事长同学捐8.6亿引惊呼

 

*ST博元于今年5月28日起被暂停上市,当下正面临终止上市风险,但在今年12月12日,突然“时来运转”。

 

*ST博元当时公告称,已与自然人股东郑伟斌签署《资产捐赠协议》,郑伟斌将其持有的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旷宇”)95%的股权无偿捐赠给上市公司,福建旷宇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9.04亿元, 95%股权对应评估值高达8.59亿元。

 

郑伟斌还持有*ST博元1400股股份,而公司总股本为1.9亿股。

 

这起在A股史上罕见的小股东赠予上市公司大额资产事件不仅引起市场的“惊呼”,更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这件事在*ST博元内部便有分歧。在董事会表决中,独立董事曹昱、王辉投了弃权票。

 

曹昱弃权理由为:由于对标的资产情况不能全面了解,无法进行判断,选择弃权。王辉则对受赠资产按照评估值计入资本公积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公司接受捐赠收入应该计入收入总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2月14日,上交所发出第一封问询函:提出的问题不仅包括福建旷宇较高的资产增值率是如何评估出、赠予事项会计处理的依据和理由等资产的具体问题,还要求*ST博元公布郑伟斌与公司董高监和第一大股东的关系,以及捐赠理由等。

 

*ST博元于是在12月23日晚的公告中解释了该部分资产的估值合理性,同时也披露赠与人郑伟斌是董事长许佳明的中学同学,对于赠予原因则是不愿意看到公司退市。

 

但是另外一方面,*ST博元称,因为涉及个人隐私又对郑伟斌的其他个人资产三缄其口;而且福建旷宇更是在12月初才刚刚过户到郑伟斌名下,而此刻,福建旷宇的工商资料都还未来得及变更。

 

所以,即便*ST博元对上交所进行了回函,依然不能打消市场的疑虑。

 

此前,*ST博元的在A股的纪录也并不光彩。

 

与其它公司因业绩连年亏损面临退市不同,*ST博元被暂停交易源于其违法:今年3月,证监会宣布,*ST博元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退市机制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影响。

 

这起违法缘起于2011年。当年4月,*ST博元公告,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亿元,但并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事实,*ST博元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 澎湃新闻网)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一览

 

上市公司退市是指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中国《公司法》第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1)终止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2)中国证监会终止其上市的决定。

 

(3)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它内容。

 

(4)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

 

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014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主要从五方面完善了现有的退市制度。其中包括,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两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将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并在一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意见》具体规定如下:

 

(五)对欺诈发行公司实施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六)对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七)对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公司限期实施止终止上市。

 

对于上述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证券交易所应当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八)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公司止终上市的例外情形。

 

对于上述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该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且证监会不能重新作出本意见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对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发生根本性变化,被依法变更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对于上述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而证监会不能依法作出本意见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后,出现上述规定情形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对于上述因信息披露违法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证券交易所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同意其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

 

因为不忍老同学上市公司退市就无偿捐8.6亿元,真是中国好同学的典范。这样的好同学,谁不想拥有?但是老同学的公司退市,是因为存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重大违法行为,是强制退市,而不是上市公司主动退市。这么做,真的能发挥作用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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