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通报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齐鲁网 2016-03-04 11:19:00
山东东营通报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山东省东营市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供气站站长孟祥德因单位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上半年,市供气站安排13名职工,分3批到外地学习培训。培训期间,13名职工未参加学习培训,公款到旅游景点参观游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城市管理局已分别对参与公款旅游的13名职工作出相应处理,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予以追缴。孟祥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孟祥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薄纯全作为当时市供气站的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车辆管理负责人王栋因驾驶员朱亮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11月22日晚,朱亮酒后违规驾驶单位公务用车鲁E3393J办理私事,且发生交通事故。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朱亮予以辞退,事故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其个人承担。王栋履行管理责任不力,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河口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洪伟因驾驶员杨文超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1月28日下午,杨文超违规驾驶单位执法执勤车鲁ED009警外出办理私事。河口区司法局将杨文超予以辞退,责令其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杨洪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河口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四、河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李庆宇因驾驶员王鹏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2月1日上午,王鹏违规驾驶单位公务用车鲁EH9312载其朋友办理私事。河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王鹏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其半月工资,并责令其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李庆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河口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五、垦利县垦东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王玉柱因单位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垦利县垦东办事处多次在职工餐厅违规接待,违规组织送行宴请;违规购置白酒,用于职工餐厅招待和走访;2014年11月、2015年1月,违规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取暖、物业补贴。王玉柱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垦利县纪委研究并报垦利县委批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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