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失业保险金,怎样才能领取呢?

何记 2016-07-02 09:51:00
交了失业保险金,怎样才能领取呢?

关于员工离职,我们知道,无非是两种原因,一种是自己不愿意在这个公司干了,主动离职,而另一种呢,就是员工本身不适合该岗位,或者在职期间实行了违法或者违规的行为而被公司辞退。在员工就职期间,单位是为员工购买了失业险的,那么,是不是员工一离职就能领到失业保险金,这种关乎个人利益的问题一定要好好了解。

 

实际上,自己辞职的,按规定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另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因此,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领失业金。

 

那么,当你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到底会因为什么情况导致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呢?我国法律法规对此有相关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众所周知,失业保险是每个员工入职时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险,单位会依照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同时,我们也应了解失业保险金该如何使用,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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