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PPP项目搞明股实债,带你了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何选 2016-11-19 09:08:00
部分地方PPP项目搞明股实债,带你了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焦点,近日,针对地方债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作出总体部署和系统安排。明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四个等级,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同时明确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将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属于在本届任期内举借债务形成风险事件的,在终止应急措施之前,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属于已经离任的政府领导责任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部分地方PPP项目搞明股实债 专家建议关注地方政府担保函

 

地方债务风险问题一直是业内关注热点。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做出总体部署和系统性安排。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这一未雨绸缪的制度安排是落实预算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关键政策储备。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能力,提前妥善做好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应急政策储备,将在堵住地方违规举债漏洞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积极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风险总体可控。但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债务率超出警戒标准,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PPP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等。

 

国家审计署今年6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浙江、河南、湖南、黑龙江4省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

 

“地方政府提供的承诺函、担保函的作用不仅是担保,还具有增信作用。对此须严密关注。”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分析人士认为,不少地方PPP项目基金都是明股实债,以财政资金作为风险兜底的劣后资金,实质上是地方政府变相举债。财政部相关政策明确要求,严禁借PPP项目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针对上述新现象,财政部将继续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的改革思路,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堵住各种不规范渠道,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新浪财经)

 

带你了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指地方政府所承担的债务而无能力按期偿还本付息的可能性以及相应产生的后果,导致政府财政不能正常运转,拖欠干部教师工资和职工养老金,以及无力进行公用事业投入等。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

 

造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地方政府举借超过了地方经济和财政承受能力

 

地方政府举债与个人、企业的借债一样,借债规模必须控制在其经济承受范围之内,即政府债务规模必须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水平相匹配,也就是说债务依存度(当年债务收入/当年财政支出)、偿债率(当年还本付息额/当年财政收入)、债务负担率(当年债务余额/当年GDP)这三个指标要适度。否则,就会加剧财政困境,从而导致政府债务风险。

 

(二)举债项目各环节管理不到位,增加了财政支出负担

 

一方面地方政府在项目立项前往往关注的是项目要不要上,没有做到全面的投资估算,实际支付时超概算情况严重,特别是一些项目要求地方配套,这样就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增加计划外工程,导致整个工程超规模、超概算、超标准,同样也加重了财政负担。另外,还有一部分项目没有引入竞争机制,部分设备未实行政府采购,由上面直接提供,不仅实际造价高,而且还有一些设备根本无法使用,无形中增加了建设成本。

 

(三)举债项目没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导致政府债务拖欠

 

地方政府举债除一部分用于公益性项目外,还有一部分用于竞争性项目。用于竞争性项目的部分必须由使用单位来归还。如果使用单位所建的项目达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就会导致债务被拖欠,最终由政府财政兜底还款,使用单位的债务风险就转化为财政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分类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体又可分为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前者是指地方政府资不抵债,后者是指虽然政府的资产总额大于其负债总额,但由于缺乏流动性,地方政府无力对到期债务还本付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主要表现为:区域性、产生原因的复杂性以及传递性。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规模风险

 

规模风险是指地方政府债务由于规模过大而可能导致的到期债务无法完全支付的风险。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比较大,有的甚至超过了当地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例如,截止2000年年底,四川省财政各种直接债务累计达400亿元左右,或有债务369亿元,其中,应清欠农村合作基金会213亿元,应退还供销社股金26亿元,粮食企业亏损挂账110亿元,养老保险金缺口20亿元。如果再加上欠发工资和养老金、违规担保、民间集资,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更大,风险也更大。

 

(二)结构风险

 

结构风险主要是指各类地方政府债务状况所显示的隐患。包括直接显性债务风险(国债转贷资金、外债等)、或有债务风险和隐性债务风险(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地方政府的债务担保等)。

 

(三)效率风险

 

具体是指由于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可能使偿债资金不能从债务资金的使用收益中得到有效获得的风险。也可以是指由于债务资金的管理效率不高所可能导致的债务资金不能有效使用的风险。从我国地方政府对政府债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来看,因缺乏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使用手段,地方政府债务的效率风险是较高的。

 

(四)外在风险

 

外在风险是指由于地方政府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所引发的其他风险。当地方政府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可能挪用其他财政支出资金、增加税费或进一步举债、向上级政府转嫁债务等,从而引发其他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缺口、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等风险。

 

截至2015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如果以债务率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因此,了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高地方政府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能力,提前妥善做好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应急政策储备,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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