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招用童工,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黄静 2017-01-02 09:54:00
非法招用童工,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招用录用童工的。很显然,童工都为未成年人,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特殊的保护,法律也明确禁止企业雇佣童工。那么,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一、非法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

 

1、《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二、单位招用青少年工人要注意哪些事项

 

青少年工人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措施有:

 

1、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上、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

 

4、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在下列时间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察: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1年;

(3)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国对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全面保障的。对于单位违法招录童工的行为,一般是给予单位行政方面的处罚,主要就是进行罚款,但招用童工的行为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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