哔哩哔哩影业遭大股东清仓,大股东减持并非任意而为

姜伟 2017-05-26 09:10:00
哔哩哔哩影业遭大股东清仓,大股东减持并非任意而为

哔哩哔哩网站因其弹幕功能和二次元特色内容,吸引了诸多关注者,成为了影响力巨大的视频网站,为了扩大影响力,哔哩哔哩于2015年成立了哔哩哔哩影业,然而,影业公司成立1年多,却至今毫无营收,导致大股东上海尚世影业公司清仓减持。那么,此次上海尚世影业公司的减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哔哩哔哩影业成立一年半无营收 遭大股东200万清仓

 

想在电影院看加弹幕的电影,近期怕是无望了,因为B站成立的影业公司要遭“甩卖”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一则股权转让公告在5月22日挂上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该转让标的为B站在2015年成立的影业公司——哔哩哔哩影业(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哔哩哔哩影业)45%股权,转让方为公司大股东、东方明珠全资子公司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世影业)。

 

据转让公告内容,上述股权挂牌价格仅为200万元。知名文化科技投资人曹海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直言,“这个价格很低”。值得注意的是,哔哩哔哩影业成立至今营收为零,2016年净利润为-0.61万元。

 

2015年底,获得腾讯投资后估值超17亿的B站高调牵手尚世影业成立影视公司,摩拳擦掌计划将二次元内容进行商业化变现。如今哔哩哔哩影业成立仅一年半便遭大股东“清仓”,各种缘由引人疑惑。

 

为何成立至今无营收?“清仓”哔哩哔哩影业股权是否代表着东方明珠对二次元内容变现的担忧?对此,记者致电东方明珠进行采访,其相关人士称该消息没有通过公告披露,目前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

 

曾拟布局影视制作领域

 

2015年11月,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哔哩哔哩弹幕网站主体,以下简称B站)、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0万元成立哔哩哔哩影业,其中尚世影业出资450万元,持股45%,而尚世影业为东方明珠的全资子公司,曾出品《蜗居》《甄嬛传》等热门影视作品。

 

在2015年年报中,东方明珠称与B站合资成立哔哩哔哩影业,旨在“强化在影视制作领域的布局”,并在年底的SMG战略发布会上宣布,将与B站共同打造二次元内容开发、宣发阵地。

 

这一合作,也意味着B站已经将触角从原先小众的二次元视频领域,拓展到电影、电视剧制作领域。

 

据公开资料,尚世影业的确在二次元影视领域有所布局。2015年,尚世影业接连投资《十万个冷笑话》《VROOMIZ》等多部动画电影。

 

对于尚世影业此次“清仓”哔哩哔哩影业的原因,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道:“一方面可能双方就合资公司的发展发生分歧;另一方面可能也不符合SMG的发展”。

 

二次元视频网站变现难?

 

近年来,爱奇艺、优酷、腾讯、乐视等视频网站都在内容制作领域布局,大力打造自制内容,同时主控或参与出品院线电影。作为二次元弹幕网站中的佼佼者,A站与B站也相继入局,并几乎在同一时间成立影业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AcFun弹幕视频网CEO刘炎焱曾于2015年12月出资300万元成立中二少年(北京)影业有限公司。刘炎焱曾公开表示,A站接下来将和日本合作动画片,还会做网络剧、电影等。

 

曹海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种转型尝试是被市场“逼”的:B站一开始的定位是二次元视频播放平台,但只是一个端口,没有内容,买IP太贵了,自己生产成本低,而且有特色,还能在自己的平台播放。“制作成本更低,但是成功率不如购买版权”,沈萌更是对记者直言道。

 

哔哩哔哩影业官方微博公布的信息显示,2016年1月播出的电影《神探夏洛克特别篇:可恶的新娘》为哔哩哔哩影业成立后参与的首个项目,哔哩哔哩影业为电影组织另类观影活动,主打Cosplay表演。在该活动上,B站方面表示,哔哩哔哩影业成立的初衷是为自己的用户做喜欢的片子。

 

据猫眼专业版资料,2016年哔哩哔哩影业作为联合出品公司,参与投资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和动画电影《精灵王座》。然而,这两部电影票房均失利,《我在故宫修文物》票房仅为645万元,而《精灵王座》叫好不卖座,票房惨淡,仅为2502万元,几乎难以回本。

 

易观二次元行业分析师董敏娜对记者表示,二次元文化已经逐渐被大众接受,B站二次元资源比较集中。而沈萌则认为:“B站目前在次世代群体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但如何把这个影响力转变为自制剧价值仍然是不小的挑战。”(每日经济新闻)

 

大股东减持应符合哪些规定

 

对于一些股民来说,上市公司整体情况是好的,未来发展是有前途的,业绩是持续增长的,都愿意花钱投资,购买股票。而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打算清仓式减持时,股民则认为该公司没有发展前景,不会再对其进行任何投资。也正因为如此,大股东清仓式的减持对上市公司股票市场影响较大,必须加以规范。

 

减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对所持有的股票部分进行转卖,减少对该公司的控股权。上交所对于减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

相关股东未披露减持计划的,任意连续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相关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需要包含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还需要披露拟减持的原因,以及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等多个方面。

 

按照规定,如果减持计划实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公告中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同时在相关股东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每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减持股份。

 

相关股东应当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实际减持情况与减持计划存在差异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原因。在按前款要求公告后,可以提出新的减持计划。若在披露减持计划后,确有原因导致减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可以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并说明终止原因。

 

此外,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该股东不得增持该公司股份。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自最后一笔减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

上交所强调,如果相关股东减持股份存在违反上述规定,上交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此外我国法律还明确规定了:

 

1、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2、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于该等事实发生日的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3、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时,应及时通报上市公司及其账户所在会员单位。

 

根据这些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持股比例为5%的股东在减持时受到一定的限制,而据说中国人寿持有的中信证券的股份为4.9%,恰好不足百分之五,所以他们的减持并不违规。

 

实际上,增持股份能凸显出大股东或董监高对上市公司未来的信心,也能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手中的股份,至少表明其对上市公司的前景并不看好,此举必然会波及到投资者持股心态的稳定,也会影响到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表现。大股东清仓减持股票可能不仅仅带来股价的压力,同时也会影响到上市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因此,对于大股东清仓式减持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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