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解除的效力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4-12 17:30:00
保险合同解除的效力

保险合同变更内容的法律规定

 

  保险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保险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律规定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合同解除的程序

 

  1、如果解除权以通知的方式来行使,当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的时候,合同即告解除。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依照合同法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依照最高法院刚刚通过的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个合理期限应该是3个月。

 

相关知识

 

  合同解除的特征有哪些

 

  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解除具有以下特征:

 

  (一)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不发生合同解除。

 

  (二)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主要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三)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的行为。即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合同还不能自动解除,不论哪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才能达到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四)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即合同的解除,要么视为当事人之间未发生合同关系,要么合同尚存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