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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6-11-10
  • 【生效日期】1996-1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1996年11月10日)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1996年11月11日至1997年3月31日对进口重质燃料油执行暂定税率如下:

品名 税则号列 暂定税率
重质燃料油 2710.0040 3%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已由各地海关于1996年11月10日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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