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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国际航空公司 开航中国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函发[1994]378号
  • 【发布日期】1994-06-30
  • 【生效日期】1994-06-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国际航空公司 开航中国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国际航空公司
开航中国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1994年6月30日国税函发[1994]378号)

辽宁省、天津市税务局:
现将民航总局函[1994]478号《关于俄罗斯国际航空公司开航天津、沈阳的通知》转发你局,请按照中、原苏联两国政府于1991年3月26日在北京签订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俄罗斯国际航空公司在我国领土内经营协议航班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其在我国设立的代表机构中属于俄罗斯国民的雇员取得的工资,免予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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