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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杭州修法促进出租车改革-
  • 【发布单位】作者:岳德亮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5-12-06 09:59:0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杭州修法促进出租车改革-

为了加快推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浙江省日前批准《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有关总量控制等条款的决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根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停止施行的条款为《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分别涉及客运出租汽车总量控制和经营权取得管理,暂停施行期限为两年。

杭州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的改革方向是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根据公共交通发展程度、城市道路拥堵状况、大气污染防治水平、网络约租车发展态势等因素建立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同时,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轻出租汽车经营成本,提高驾驶员收入待遇,杭州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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