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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 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 【发布单位】作者:崔清新 黄小希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4-09-01 10:35:4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 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决定指出,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的功勋彪炳史册,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为了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于8月25日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就决定草案向常委会作说明时介绍,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建议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呼声越来越高。

关于烈士纪念日为何确定为9月30日,李立国介绍,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因此确定为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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