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云南省施行专利保护条例-专利保护设专项经费鼓励创新
  • 【发布单位】作者:刘百军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04-07 11:17:1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云南省施行专利保护条例-专利保护设专项经费鼓励创新

《云南省专利保护条例》近日施行。条例规定,省、州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事业专项资金,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利资金或专项经费。条例分别在专利促进、专利保护和专利侵权纠纷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突出的强调和明确的规定。其中特别是加强制度和资金保障及设立专利资金或专项经费等规定,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专利的重视与保护。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孟跃武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云南省加强专利管理与服务,促进发明创造,维护专利人合法权益,推动云南省专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悉,为充分调动广大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单位的创造积极性,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设立云南省专利奖,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利奖。对在专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此外,为防止侵犯他人专利权,破坏市场秩序,条例还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实施他人专利、假冒专利等5项禁止性行为及禁止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等5项行为。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高颂山指出,条例特别加大了专利保护力度,明确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工作部门管理和保护职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了重大经济活动专利审查制度和加快制定云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为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了良好条件。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