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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我国拟修改兵役法规定军人基本待遇以提升部队吸引力-
  • 【发布单位】作者:罗沙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1-06-28 15:24: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拟修改兵役法规定军人基本待遇以提升部队吸引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审议的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增加军人基本待遇的规定,并拓宽现役军官来源渠道,提升部队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


草案增加的条款明确指出,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草案规定,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

草案同时规定了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规定了现役军人的优待政策以及伤残军人、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以及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优待政策。

此外,草案拓宽了现役军官的来源渠道,将接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国防生和其他应届毕业生作为军官的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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