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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2-18 15: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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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

    从明年1月1日起,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对新的出入境限额发出公告。央行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增加不会对国内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据了解,出入境每人每次6000元的限额是在1993年制定的。该负责人解释说,1993年全国居民消费水平为1331元,限额6000元是全国居民消费水平的4.5倍;2003年全国居民消费水平为4089元,如按1993年的比例测算,人民币出入境限额调整至20000元人次是适当的。

针对“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增加会不会对国内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疑问,该负责人表示,从人民币流出境外的流向和流量看,这种可能性发生的概率很小。因为当前人民币流出境外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流向港澳台地区,满足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人员往来、旅游等需要;二是我国商务和旅游人员出境携带到东南亚地区,用于小额支付;三是在我国边境地区,人民币流向朝鲜、蒙古、尼泊尔、缅甸、越南、俄罗斯,用于边境贸易活动。而目前央行已向香港、澳门银行提供人民币清算安排;与越南、蒙古、俄罗斯等国家签订了边境贸易结算协议。这些措施可以保证人民币有序回流,不会对国内货币流通产生较大影响。当前,流通中现金只是货币供应量中的一部分,约占8%,这一比例还有不断减小的趋势。而境外流通的人民币现钞占货币供应量的比例就更小了。因此,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对国内经济影响很小。(文章原载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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