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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中国证监会加紧制定《证券公司客户管理试行办法细则》-
  • 【发布单位】作者:张炜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3-05 16:14:4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中国证监会加紧制定《证券公司客户管理试行办法细则》-

业内人士透露,中国证监会正加紧《证券公司客户管理试行办法细则》的制订工作。目前,细则的大体内容和框架已经成型,正进行最后的细节斟酌和定稿工作。而很多证券公司也在积极准备,计划在细则出台当天,向中国证监会上报集合理财业务的申请材料,力争成为国内首批获准开展集合理财试点的证券公司。


据了解,证监会在去年12月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试行办法》以后,立即着手进行该办法的细则制订工作,预计不久就能发布实施。该细则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试行办法》为依据,对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业务的操作规则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细化。

目前,券业人士普遍对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业务表示乐观。一位券商相关业务人员特别让记者关注《证券公司客户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即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其所投入的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做出约定。该人士指出,该规定意味着券商可以在设计集合理财产品时,为产品增加类似于保本的功能,这将大大增加产品对普通投资者的吸引力。(文章原载于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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