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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关于渔业船舶水上交通违章处罚问题的函
  • 【发布单位】81902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0-07-20
  • 【生效日期】1990-07-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关于渔业船舶水上交通违章处罚问题的函

关于渔业船舶水上交通违章处罚问题的函

(一九九O年七月二十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

省水产局:
(90)粤水产字第107号文件收悉。鉴于农业部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签证违章的处罚,由渔港监督机关按《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的规定执行。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其他方面违章的处罚,仍参照《广东省水上交通违章处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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