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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填报卫生和计生系统规财业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人发(2010)243号
  • 【发布日期】2010-04-19
  • 【生效日期】2010-04-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填报卫生和计生系统规财业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关于填报卫生和计生系统规财业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243号)




各区卫生局、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院:

为加强卫生与计生系统规划财务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了解现有相关专业人员等情况,请各单位按附表要求采集相关信息。

一、填表对象: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物价和医疗保险管理、卫生统计、药品招标管理等全部在岗人员(含临聘)。

二、上报方式:由各单位按附表格式收集并汇总(汇总表可在市卫人委“表格下载”中下载)。市属卫生、计生和社会办医疗单位汇总后直接上报至我委规财处;各区卫生和计生局汇总辖区单位数据后上报我委规财处。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

三、上报时间:2010年5月7日前

特此通知。

(联系人:楚振宇 联系电话:25535994 E-MAIL:chuzy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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