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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19号
  • 【发布日期】2010-02-27
  • 【生效日期】2010-0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废止79件规范性文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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