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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工程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的通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1-10
  • 【生效日期】2009-1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工程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的通告

关于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工程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的通告




因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工程施工,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畅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2009年11月16日至2011年01月15日共14个月,占用兴海大道(垭口至港湾大道路口段)半幅道路进行施工。届时该路段将由原来双向通行调整为北往南单向通行,原经此路段南往北前往月亮湾大道方向的车辆,可改沿赤湾路、左炮台路、赤湾六路及小南山隧道通行。

请机动车驾驶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特此通告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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