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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函〔2009〕93号
  • 【发布日期】2009-09-01
  • 【生效日期】2009-09-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保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9〕93号)




各核设施营运单位和核技术应用单位:

2009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庆平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要求各核设施营运单位和核技术应用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及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期间对核设施和核技术应用装置的安全管理,认真安排好运行、防火、应急、保卫、通讯等各项工作,确保核设施和核技术应用装置安全、可靠运行。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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