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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南府发〔2009〕67号
  • 【发布日期】2009-07-23
  • 【生效日期】2009-07-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府发〔2009〕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08年驻邕各单位及我市广大市民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及《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积极参与首府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绿化达标竞赛活动,为改善首府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西乡塘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等48个单位为南宁市2008年度绿化先进单位、覃民全等150人为南宁市2008年度绿化先进个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维护“中国绿城”品牌,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做出新贡献。

附件:南宁市2008年度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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