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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郑州―洛阳城际轻轨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174号
  • 【发布日期】2009-07-17
  • 【生效日期】2009-07-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郑州―洛阳城际轻轨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郑州―洛阳城际轻轨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郑州―洛阳城际轻轨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郑州―洛阳城际轻轨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曾建设(市发改委副主任)

董现章(市建委副主任)

乔建红(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力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世昌(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建都(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张志新(市交通局副局长)

马群社(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马国林(市规划局副局长、新区开发办副主任)

余 杰(洛阳历史文物考古研究所书记)

宋鲜波(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赵站伟(偃师市副市长)

杨 平(洛龙区副区长)

张明亮(洛阳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曾建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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