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1745号
  • 【发布日期】2008-12-31
  • 【生效日期】2008-12-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745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信泰人寿股东变更的请示》(信泰发〔2008〕18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巨化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全部6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巨化控股有限公司。受让后,巨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7.14285%股份,巨化集团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