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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注销潘庆瑞等44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市监函[2008]40号
  • 【发布日期】2008-04-22
  • 【生效日期】2008-04-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注销潘庆瑞等44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注销潘庆瑞等44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建市监函[2008]4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截止到2008年4月9日,潘庆瑞等44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年龄已超过65周岁,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十五条规定,决定注销潘庆瑞等44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附件:潘庆瑞等44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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