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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194号
  • 【发布日期】2007-09-28
  • 【生效日期】2007-09-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闽政办〔2007〕19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落实“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和“四个关键”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县级人民政府编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和9月24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152号)要求,为加强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政府组成的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张志南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余 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永共 省农办副主任

张金铸 省经贸委副主任

丛 林 省科技厅副厅长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稼祥 省建设厅副厅长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天明 省水利厅副厅长

檀云坤 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福寿 省林业厅副厅长

游振伟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郑更新 省环保局巡视员

黄世峰 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林文芳 省统计局副局长

林孝文 省测绘局副局长

黄向荣 省地震局副局长

林新彬 省气象局副局长

黎 昕 省社科院副院长

赵 彬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梁建勇 福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丁国炎 厦门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廖小军 泉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吴志明 漳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发禄 三明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林庆生 莆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兆民 南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黄福清 龙岩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傅贤光 宁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余军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规划编制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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