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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门户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7〕155号
  • 【发布日期】2007-09-10
  • 【生效日期】2007-09-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门户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门户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

(莆政办〔2007〕155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国信办综函〔2007〕126号)及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数字莆田”建设,提高公众对政府网站的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促进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

二、活动内容

宣传市政府门户网站功能,重点就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交通出行和公用事业等五个领域,形成首批市政府网站应该提供的100项服务事项(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见附件),让社会公众体会政府网站的实际作用,让政府网站走入寻常百姓家。

三、时间安排:

(一)9月15日前,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服务事项具体容提供材料,材料以电子文档格式送市数字办政务网络科(联系人:康煜,电话:2221669,邮箱:ky3019@163.com)。

(二)9月20日前,正式开通“百件实事网上办”专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服务。

(三)9月底起,组织对各责任部门服务专栏的实现效果进行检查评估,有关指标纳入该单位本年度政务公开和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在媒体上公示评估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应结合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把推行“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由于时间急、任务重,请各单位组织专人,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活动内容具体服务事项,及时报送材料;100件实事相关服务内容必须全面公开,并做到有实质性内容可查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正式开展后,各单位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让老百姓了解市政府门户网站,让社会各界使用政府网站,提高我市社会信息化水平。

二○○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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