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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51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51号
  • 【发布日期】2007-03-09
  • 【生效日期】2007-03-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5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51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实施范围》的有关规定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实际需要,国家质检总局与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已确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及其评审项目范围进行了调整,名单见附件1、2。

从2007年4月1日起,本公告公布的各鉴定评审机构按照调整后的鉴定评审项目范围开展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 2007年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名单(国家质检总局委托);

2. 2007年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名单(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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