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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安排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2006〕65号
  • 【发布日期】2006-09-18
  • 【生效日期】2006-09-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安排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安排

(皖政办〔2006〕65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把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与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实化措施,排出具体进度,认真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1?进一步理顺和规范部门间职能关系。对前一阶段已开展职能清理的省直机关加强督查,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掌握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根据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按照一件事一个机构、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机构要综合设置的原则,逐步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加强上下衔接,指导市、县政府开展职能清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2?继续推进政企分开。落实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会议部署,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确保完成年度改革任务。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省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后的改制步伐,巩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成果,稳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完善担保等融资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征信体系,进一步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商务厅、省编办)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省政府已经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做好跟踪落实和后续监管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明确审批责任,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要实行动态清理,定期评估实施情况,对因形势变化而没有必要继续审批的项目,相关部门要及时报省政府予以取消或调整。近期拟再取消、下放一批省直部门的审批项目。(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4?加强政务中心功能建设。抓好审批项目进中心工作,凡是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进省政务中心办理。全面推行首席代表制,授予一定的现场审批权、组织协调权和督查催办权,提高现场办结率。优化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并联审批、全程代理、三级联动等审批模式。探索推广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试点经验,整合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并相对集中到一个职能处室,逐步成建制地进入政务中心窗口,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水平。(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中心、省编办)
5?完善投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861”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促进项目管理与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联动,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测,近期要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计划新开工的重点项目进行一次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需要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尽快完善省内手续,并到国家有关部门对口催办。不断拓宽项目建设资金渠道,跟踪落实招商活动中已签约项目,认真筹备2006年“861”行动计划银企对接会,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加大面向境内外投资者的重点项目推介力度。同时,结合“十一五”规划,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和我省产业结构升级需求,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扩大项目储备。(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6?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在全面梳理政府及部门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统一公开标准和程序。筹建招投标服务中心,归并各类招投标交易行为,形成公平竞争、统一规范的有形市场。同时,继续推行厂务公开、村务分开和事务公开。四季度,拟召开一次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省监察厅、省编办)
7?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理出行政执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督促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确定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管理考核评议。修订完善《安徽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激励机制。(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8?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加强对已经出台的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制定和完善强化市场监管、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和办法,严肃查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抓紧制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的意见》,部署开展以推行行政问责制为重点、以建设责任政府为目标的活动。(牵头责任单位:省监察厅)
9?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抓紧按程序修订《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等法规、规章,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继续坚持省政府负责同志定期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完善通报会、座谈会等制度,认真倾听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批评和建议,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抓好信访举报和投诉受理问题的查办,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好新闻媒体曝光事件的查处工作。在改进政府专门监督方面,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和审计监督职能,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牵头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督查室)
10?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深入开展权力观、政绩观和荣辱观教育,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加大专项治理和政风建设力度,坚决纠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革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贵等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突破一批重点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案件,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责任机制;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切实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违法批地占地等行为。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加快矿业权市场规范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牵头责任单位:省监察厅)
三、切实提高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11?建立体现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按照“五个统筹”和促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健康卫生、教育文化、社会和谐、资源环境、经济质量等方面,确立分类指数权数,建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综合反映全省科学发展的情况,每年发布一次综合评价报告。(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12?完善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省政府已将2006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下发到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征求部分目标管理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今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同时,由省政府研究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办法。(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研究室)
13?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工程咨询和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实行相应的责任约束。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检查监督,对重大项目建设过程开展常规检查、经常性稽察和重点环节专项稽察,认真组织好项目竣工验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制定和出台《安徽省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加强对使用财政资金项目的监督约束和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安徽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扩大重大项目绩效考评范围。积极试行公开招投标确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对资金使用实行合同管理。今后,年度省级预算编制要结合绩效考评结果,合理安排有关项目。(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4?全面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进展不平衡、推进不深入的现象,以及基层和企业反映仍然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改和推进的力度。加强舆论宣传,总结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通报和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加强检查考核,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精心组织好效能建设考核,做到赏罚分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省直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牵头责任单位:省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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