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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8个外国儿童剧团参加“2006上海国际儿童戏剧展演”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893号
  • 【发布日期】2006-05-23
  • 【生效日期】2006-05-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8个外国儿童剧团参加“2006上海国际儿童戏剧展演”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8个外国儿童剧团参加“2006上海国际儿童戏剧展演”的批复

(文市函〔2006〕89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3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儿艺文化发展公司和中福会儿童艺术剧院等单位邀请下列8个表演团体共计92人,于2006年7月15日至8月20日到上海参加“2006上海国际儿童戏剧展演”:
一、保加利亚索非亚木偶剧团一行17人,演出人偶童话剧《人猿泰山》;
二、克罗地亚面对面儿童剧团一行14人,演出音乐木偶剧《热铁皮屋顶上的猫》;
三、俄罗斯莫斯科木偶剧团一行11人,演出人偶童话剧《花房仙子》;
四、比利时小蝴蝶木偶剧团一行7人,演出互动游戏剧《洗刷刷齐变变》;
五、英国三思前沿剧团一行11人,演出儿童剧《阿拉丁神灯》;
六、英国夸张故事集剧团一行4人,演出魔幻音乐剧《怪兽的冒险》;
七、波兰比利木偶剧团一行14人,演出儿童剧《格列佛游记》;
八、日本日中演剧交流协会话剧人社一行12人,演出剧目《布莱梅乐队》。
请各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注意保证资金到位,做好统筹安排与接待工作。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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