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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
  • 【发布文号】文明办〔2006〕1号
  • 【发布日期】2006-03-23
  • 【生效日期】2006-03-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6年3月23日 文明办〔2006〕1号)




2006年度要继续实施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各地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子女就学问题抓起,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促进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要把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实招”和“抓手”,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把资助重点放到广大的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为农村发展培养人才,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集中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要把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当前思想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旗帜鲜明地告诉广大受助学生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引导他们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帮助他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他们的社会荣誉感和道德羞耻心,确立人人皆知、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

2、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作成效。

继续坚持“工程”实施以来逐步形成的考前预选、逐级申报、考核公示三项制度和反馈、制约、激励三个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使确定资助对象更加主动,资助过程更加公正,资助工作更加规范。

要认真做好资助对象的遴选、确定工作,保证受资助的学生是品学兼优、家庭贫困、身心健康的好学生,考取的高校是全国或省重点高校。资助导向上要有利于受助学生毕业后到基层,特别是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应注意结合本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有意识地向当地及中西部地区发展实际需要的专业适当倾斜,切实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养得起的本土人才。对于少数收费过高、学制时间过长的专业如艺术类专业,应适当加以限制。

3、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要加强和改进对受助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尤其注重受助学生特有的心理特点,及时掌握受助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努力把他们培养成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坚持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受助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分层次减免学费,对不思进取、成绩不好的受助学生做好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对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取消资助资格。

要注意跟踪了解、掌握毕业生的就业、毕业去向,及时充实、更新“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数据库,提高使用效率和效果。

4、组织2005级受助大学生开展暑期活动。

今年继续委托有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2005级受助大学生开展暑期活动。暑期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要内容,组织受助学生深入农村,帮助他们了解实际,开阔眼界,提高认识,增强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受助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暑期活动务必注意安全,经费的使用要精打细算,活动时间以不超过5天为宜。

去年,重庆等地邀请已毕业的优秀受助学生参加暑期活动,同新一届受助学生进行交流,效果很好,受到学生欢迎,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借鉴这种方式。

5、切实保障“宏志班”的办班质量。

高中“宏志班”招生要注意处理好高中生学籍与高考报名条件等问题的关系,要注意考虑高中“宏志班”受助学生考取大学的资助衔接问题,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可操作性实施细则。

有关办班学校要切实加强“宏志班”受助学生的培养教育,在思想上严要求、学习上高标准、生活上不特殊。要充分利用“宏志班”的优势,发挥“宏志班”受助学生榜样、典范的作用,在学校中形成努力学习、关爱他人、关心社会的氛围,促进刻苦学习、不甘落后、追求卓越的良好学风和不慕奢华、鄙视虚荣、勤俭节约、团结互助、互敬互爱的良好校风的形成。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辐射、覆盖作用,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宏志班”办班学校,但不得分散办班,避免造成没有“宏志班”只有“宏志生”的现象。要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对高中生资助款使用的指导、管理。

6、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要关注各种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加大对“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宣传工作力度。宣传党和政府对中西部地区、对人民群众的亲切关怀,宣传党和政府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着力解决农民子女上学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参与扶助贫困学子的浓厚氛围。宣传加强对受助学生培养教育的先进经验,受助学生自强不息、刻苦学习的典型。宣传受助学生毕业后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立志报国的典型事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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