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公路发明电(2006)2号
- 【发布日期】2006-01-20
- 【生效日期】2006-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全力保证旅客平安出行曲紧急通知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全力保证旅客平安出行曲紧急通知
(交公路发明电(20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当前春运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刻。从17日开始,受华北南部、中南北部、西北东部中到丈雪影响,河南、陕西、安徽等地先后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旅客滞留现象。为了进一步做好春运工作,保证旅客平安出行,各级交通工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与铁路、民航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及时了解有关信息。一旦出现旅客滞留机场、车站的现象,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路交通灵活、万便的优势,迅速调配公路运力,合理安排运营路线,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二、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出现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先行采取信息提示、车辆限速、出车引导、调整车道、限时放行等综合措施保证行车安全。确需采取封闭交通措施的,要提前发布有关信息,疏导车辆,并合理安排绕行路线。不得固封司交通,造成车辆长时间滞留。
三、进一步加强冬季公路养护保畅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充足的应急物资、设备和机具,并与相邻省份和有关单位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随时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出现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及时清除路面雪冰。发生特丈自然灾害时,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应及时请求县级以上地万人民政府组织抢险救灾,确保公路畅通。
四、各级交通工管部门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当出现旅客长时间滞留时,要妥善安排好旅客的生活。必要时,可将沿线公路养护道班、工区等设施提供旅客休息御寒。
五、要高度关注气象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各地应根据部每天下午6时30分发布的重丈公路气象预警信息(传真至有关省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通过多种万式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并将固雪雾封司交通的情况通知客运站、客运经营者和出行旅客,引导公众出行
二00六年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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