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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保企业发展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上海市
  • 【发布文号】沪食药监流通〔2005〕673号
  • 【发布日期】2005-10-31
  • 【生效日期】2005-10-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上海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保企业发展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保企业发展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通知

(沪食药监流通〔2005〕673号)




各药品批发企业:

今年以来的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药品批发企业因经营不善、债务亏损而谋求资产重组或股本结构调整,期间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有效地运转,药品经营质量常有隐患。

经研究,为切实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之前,应事先报告我局,我局将提前介入,帮助和促进督促企业资产重组期间及其实施后,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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