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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生命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技函[2005]107号
  • 【发布日期】2005-10-24
  • 【生效日期】2005-10-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生命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生命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教技函[2005]107号)




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国务院侨办办公室,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今年我部组织对生命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共48个实验室(其中农业领域26个,医学领域22个)参加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蛋白质科学等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优秀类实验室,工业生物技术等3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良好类实验室(名单见附件),其他5个为较差类实验室。

二、上述优秀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可按照《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在2006年度重大项目计划中组织申请一个项目,我部将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优先予以支持,具体组织申报程序另行通知。

三、根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本次评估中的较差类实验室不再列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列,可纳入校级重点实验室管理。确属重点发展领域,经整改后达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要求的,依托高校可按有关程序重新申报。请依托高校对本次评估的较差类实验室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尤其要妥善处理好实验室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希望各参评实验室、依托高校和主管部门认真总结经验,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依托高校要在“211工程”、“985工程”和学校重点发展规划中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氛围,促进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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