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6〕12号
  • 【发布日期】2005-03-20
  • 【生效日期】2005-03-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通知

(哈政综〔2006〕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自《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地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市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连续多年保持双增长。但是,由于粮食价格因素和开发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地区的农民侵占、蚕食林地开垦农田、挖砂采石取土,盲目开发旅游项目,大量砍伐林木建滑雪场、度假村等。经市林业部门调查,全市有24243.81公顷被非法开垦的林地尚未还林,近18%的砂石场非法侵占或违法占用林地面积247公顷,10项已建和在建工程项目存在超面积、超用途使用林地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使森林资源不断遭到破坏,直接威胁国土生态安全,严重影响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林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取强有力措施,禁止一切非法占用和使用林地行为?

市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各区、县(市)政府对全市违法占用或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严格制止在《森林法》规定的林地上和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其它宜林地上进行一切违法占用或使用林地的活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违法占用或使用林地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未经有资质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变更国有林地的经营界线和经营主体,不得以放活经营权等名义变相出让森林资源资产。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精心组织,加快非法侵占林地的清理和回收工作?

各地区要在查清非法侵占林地情况的基础上,依法分类施策,加快清理回收进度。对于非法开垦的林地,要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客观公正、利于稳定,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制订还林规划,限期还林。对于形成时间较长、成因比较复杂、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并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作为耕地发包的非法开垦林地,要查清具体成因,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明确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林地挖沙采石、开发旅游项目和建设各类工程的,由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对相关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还林的还林。?

三、依法行政,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必须保持长期稳定,绝不能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破坏森林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各区、县(市)政府要在稳定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的基础上,加快林权登记发证进度,依法保护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要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林地利用规划,建立健全林地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森林资源消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从根本上杜绝无序开发林地的行为,保护生态建设成果,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四、加强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林地市场秩序?

各地区要以此次林地清理整顿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市)政府要组织林业、农业、国土资源、旅游、工商、建设和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林地市场清理整顿活动。要加强对林地使用管理问题的研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征占和使用林地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不当的行政干预,建立规范的林地市场秩序。各地区要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和回收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06年5月31日前报市林业局,市政府将对各地区林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