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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批复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4〕27号
  • 【发布日期】2004-05-10
  • 【生效日期】2004-05-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批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批复

(哈政综〔2004〕27号)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你委《关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工商注册有关事宜的请示》(哈计办〔2004〕24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所属哈尔滨能源投资公司、哈尔滨市热电建设开发公司、哈尔滨嘉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哈尔滨投资集团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供热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热源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道外集中供热有限公司7个全资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请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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