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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3〕33号
  • 【发布日期】2003-06-09
  • 【生效日期】2003-06-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3〕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业委员会《哈尔滨市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六月九日


哈尔滨市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市农业委员会

(2003年6月9日)


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市发〔2002〕12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无公害食品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农委函〔2002〕2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市委“立足现有、挖掘潜能,追逐应有、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整顿和规范农业投入品、食品市场秩序和实施鲜活农产品准入制度为重点,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市农产品市场与国际接轨,逐步实现财政增收、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 ?
通过完善无公害食品生产、认证、监测检测、法律法规、执法管理、市场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国际化销售和规范化管理进程。用5至8年时间,使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及其加工业基本实现无公害化生产;保障消费安全,食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到2010年,全市无公害食品种植业基地生产面积达到1800万亩,产量达到720万吨;养殖业生产基地达到88个,产量达到350万吨;初级或初加工农产品经国家或省级无公害食品认证280个,产量达到1200万吨;县级以上大中型农贸市场、连锁店、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农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达到国际标准,基本实现
与贸易国对接。?

三、工作重点 ?
制定《哈尔滨市无公害食品管理办法》、《哈尔滨市无公害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哈尔滨市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等地方性法规,在试点试验示范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并向全市推广实施。搞好科技、信息服务和标准化无公害生产示范区(县)建设,加快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步伐,强化市场执法监督、跟踪监测检测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近期工作重点是,解决蔬菜特别是叶菜类农药残留超标问题,食用和饲料粮食化肥农药超量使用问题,生猪饲养“瘦肉精”、兽药滥用问题,禽蛋等畜产品大量应用激素、饲料添加剂、兽药造成残留超标问题,畜禽疫病防治和处理问题,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问题,加工食品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以及滥用化学药剂等问题。?

四、推进措施 ?
(一)以基地建设为中心,加强生产体系建设 ?
1、抓紧制定规划。各区、县(市)要根据省市的统一规划,紧密结合当地的自然区划、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产情况和区域经济布局,尽快制定本地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长期规划和近期实施方案。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业务主管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

2、净化产地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充分发挥现有农业环境监测网络作用,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灌溉水质量、渔业用水质量、畜禽用水质量、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跟踪检测,保证我市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基地建设。按照产业化经营、区域化布局、规模化推进的原则,突出抓好种养业十五类基地建设。其中,种植业:依托大米知名品牌加工企业,重点在五常、方正、尚志、阿城、木兰、延寿、依兰、通河、巴彦等县(市)水稻主产区,建设无公害水稻生产基地;依托豆油加工和豆制品加工企业,重点在巴彦、宾县、呼兰、依兰等县(市)大豆主产区,建设无公害大豆生产基地;依托饲料加工企业,重点在双城、呼兰、巴彦等县(市)玉米主产区,建设无公害饲料玉米生产基地;依托蔬菜加工、销售企业和市场,重点在市郊和县郊乡镇蔬菜主产区,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依托淀粉和粉条加工企业,重点在呼兰、阿城等县(市)马铃薯主产区,建设无公害马铃薯生产基地;依托大型食用玉米和杂粮加工企业,重点在宾县、阿城、依兰、双城等县(市)建设食用玉米和杂粮生产基地;依托浆果加工企业,重点在尚志建设浆果生产基地;依托食用菌加工企业和农贸批发市场,重点在郊区、尚志、延寿等地区建设食用菌生产基地。养殖业:依托大型屠宰加工企业,以各区县(市)大中型集中生猪养殖场为主,重点在呼兰、巴彦、五常、郊区等地区建设无公害生猪养殖基地;依托大型乳品加工企业,重点在郊区、双城、五常、阿城、呼兰、宾县等地区,建设无公害奶牛养殖基地;依托大型肉鸡屠宰加工企业,重点在郊区、呼兰、双城等地区,建设无公害肉鸡养殖基地;依托大型禽蛋批发市场,重点在郊区、双城、呼兰等地区,建设无公害蛋鸡养殖基地;依托大型肉牛屠宰和加工企业,重点在木兰、宾县等地区,建设无公害肉牛养殖基地;依托大鹅加工企业,重点在巴彦、双城、五常等地区建设大鹅养殖基地;依托野生动物养殖企业,重点在宾县、五常、方正、阿城、通河、依兰等地区的山区或半山区,建设野生动物养殖基地;依托大型渔业养殖场,重点在郊区、五常、阿城、呼兰、通河等地区,建设无公害淡水鱼养殖基地。各区、县(市)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乡(镇)、村屯、农户进行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并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标准组织生产。?

4、加强投入品管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制订和实施“哈尔滨市农业投入品标准”,推行农业投入品准入制度。从源头抓起,强化对高残留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管理,逐步强制性使其退出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部门要定期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荐使用农业投入品品种和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各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应用投入品。?

5、搞好农业科技服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技术专业协会和农业中介组织要逐步从常规性农业技术推广转向以无公害生产技术推广工作为重点,积极研究推广生物农药、有机肥料、无残留兽药、无公害饲料添加剂、生物(有机)食品添加剂应用技术。要通过办班培训、发放资料、现场指导,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普及到生产企业、基地和农户,使广大农民掌握基本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标准化生产。?

(二)以实施市场准入为重点,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
1、建立无公害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出台《哈尔滨市无公害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为实施无公害食品市场准入提供法律依据。实行无公害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分类管理、分批推进的原则,从专柜、专营店、专业市场开始,以鲜活农产品(食品)为切入点,逐步展开。对专销区实行挂牌经营、集中配送。对专营区内外进和自产农产品(食品),均要提供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部门、标志批准年限、执行标准等有关证明材料。建立追朔制度,从生产到销售每一环节,都要建立记录档案,猪牛羊推行耳标管理。组织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场与养殖场的对接和互认。推行条码式管理办法,粮食、蔬菜、肉类要在产品内夹带或粘贴条码,做到产品条码输入微机即可查出原料生产基地、生产者姓名、加工单位(屠宰场)、经营者等有关资料,充分体现消费者知情权。建立承诺制度,生产者向经营者、经营者向消费者要做出承诺。积极探索研究不合格产品召回和理赔制度。?

2、完善检测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充实检测力量,完善仪器设备和手段,提高检测能力。充分发挥现有的检测机构的作用,在已对无公害蔬菜检测的基础上,筹建哈尔滨市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逐步实现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全部抽检。检验项目在卫检、商检、质检的基础上,增加对人身健康有潜在威胁或慢性危害的检测指标。积极组织科研单位和专业人才,研究推广速测技术。对禁用农药、重金属、有害化学成分,做到及时、准确、快速检出。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及时召回或销毁。?

3、加快认证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按照国家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和《黑龙江省无公害食品开发实施意见》的要求,无公害食品实行省级产地认定、国家或省级产品认证制度,全省认证(定)工作由省农委委托黑龙江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证(定)材料的审核、现场考察、初审和标志管理等工作由市(地)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区县(市)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组织产地和企业申报等项工作。市、区县(市)绿色食品办公室要配齐配强人员,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地方立法为基础,加强法制建设 ?
1、加强地方立法和扶持政策的制定工作。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和农业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加快“哈尔滨市无公害食品管理办法”、“哈尔滨市无公害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哈尔滨市农业投入品准入制度”等地方性法规起草进程,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奠定法律依据。?

2、加大执法力度。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定期对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使用禁用或超量应用限用投入品等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生产问题,及时通知生产者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意见的和情节严重的,要建议发证部门取消标志的使用。工商、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业务,依据国家《反不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无公害食品市场的执法力度。农业执法工作要逐渐从农业投入品转向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销售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严肃处理。?

3、实施标志管理。认真执行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颁布的《黑龙江省无公害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生产企业要按照规定的标志图案、范围和年限在产品及包装物上使用。对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无公害食品标志以及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以产销衔接为重点,搞好流通服务 ?
1、建立信息服务体系。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建立哈尔滨市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及时为生产者、加工企业提供国际国内市场农产品(食品)供求信息。要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国无公害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录、专业营销网络建立情况和市场食品质量检测结果等信息,及时为国内外经营者、消费者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

2、市场开发。通过扶持经纪人队伍和专业协会建设、在国内外大中城市建立营销网络、参加各种展销活动积极寻找贸易合作伙伴等方式,大力开发国内外市场。为推进规模化经营,各地要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并鼓励和支持集团经营。外埠市场开发的重点放在我市价格、质量、规模等比较优势强的食品,即大米、蔬菜、杂粮、鲜蛋、食用菌及大豆、肉、奶、林蛙等农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开发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是俄罗斯、日本、韩国、香港和欧盟。?

3、建设专销区。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经纪人、中介组织建立无公害食品销售专柜、专店、一条街和配送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专销区内获无公害食品标志的产品销售份额要达到60%以上。?

(五)以加大投入为基础,积极扶持无公害食品发展 ?
从2003年起,农业发展资金、农业开发资金、菜篮子工程资金等政府投资,要加大对无公害食品基地、龙头企业、专销网络建设的扶持力度。投资重点: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开发、专销区建设、监测检测体系建设、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农业投入品准入制度建设、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计划资金,并加大本地区资源和优势农产品(食品)宣传力度,吸引外企、社会等多渠道投资。为保证无公害食品的发展,市政府将出台《哈尔滨市扶持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发展的意见》,各区县(市)也可以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优惠政策,推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

五、组织实施 ?
全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农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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