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法律知识 >劳动人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所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认定为工伤需具备如下要素:第一,必须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第二,伤害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第三,事故还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相关文章

更多文章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相关律师

律师库搜索 >
  • 张顺平律师

    张顺平 律师 离开

    专长: 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李东阳律师

    李东阳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企业合规、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借款担保、财产损害、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闫美青律师

    闫美青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交通肇事、劳动人事、借款担保、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程晓甜律师

    程晓甜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借款担保、遗产继承、劳动人事、知识产权、企业合规、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王恺麟律师

    王恺麟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民事诉讼、商事仲裁、企业合规、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知识产权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李琨瑜律师

    李琨瑜 律师 离开

    专长: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治安处罚、借款担保、遗产继承、婚姻家庭、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交通肇事、劳动人事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相关知识

更多 >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